(吉隆坡19日訊)首相拿督斯里安華否認曾和前總檢察長丹斯里依德魯斯哈倫討論,關於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面對47項健康思維基金會貪汙案而獲得“釋放不等於無罪(DNAA) ”的判決。
ADVERTISEMENT
他今日在國會下議院為第12大馬計劃中期檢討進行部門總結時,針對外界對於DNAA的爭議,親上火線做出解釋。
他表示,依德魯斯哈倫在卸任前做出了“釋放不等於無罪”的決定,而且對方也通知他關於這個決定。
“他說基於某些原因,他必須做出批准。我問他是否可以推遲?他說不行。(他說這是)責任和良心,他必須在離開之前做到這一點。”
他指出,自己從未乾預扎希的案件,而且也知道總檢察長在聯邦憲法的事宜上擁有酌情權。
他表示,DNAA的判決並非新鮮事,而且先前也曾發生過多宗案例,也成為以往案例的參考。
“在這之前,種種的聲明就如同首相干預此事。我們談論的是懲罰和正義,並非假設性問題。 我有討論什麼嗎? 當總檢察長做出決定時,我問他的理由是什麼,他給了11個理由,我並非和他討論這個決定。“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