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0日訊)兩名羅興亞男子假借在吉里望(Klebang)兜風為由,在上週五將剛認識的15歲青少女強姦。
由於該少女徹夜無歸,哥哥友人在協助尋找的情況下,在午夜2時至3時期間,在峇株安南(Batu Berendam)遊樂場找到該名少女才揭發這起強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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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州總警長拿督再諾發表文告表示,受害者的哥哥在同一天向警方報案。
他說,調查發現,仍在上學的受害者是在9月14日約下午2時離開家,與所認識的一名14歲羅興亞男子去兜風。
“該男子,也是本案第一名嫌犯在約下午4時騎摩托載著受害者,之後在吉里望的一家餐廳與第二名嫌犯,27歲的羅興亞男子會面。
“之後他們乘坐第二名嫌犯的Proton Preve去的兜風,受害者之後在該地區的海灘在車內被兩名男子強姦。”
“強姦後,受害者被丟在了峇株安南的一個遊樂場。”
再諾表示,經過馬六甲醫院的檢查,發現受害者私處有撕裂的痕跡。
“根據信息,警方在同一天找到並逮捕兩名羅興亞男嫌犯,並從15日至21日延扣7天,以進一步調查。”
他說,首名嫌犯是失業者,第二名嫌犯則經商,兩人都擁有聯合國難民署(UNHCR)發出的難民卡。
“此案正援引刑事法典第376條(強姦)展開調查,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不少過5年,最多20年和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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