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0日訊)僱主聯合會主席拿督賽胡先表示,為了鼓勵更多僱主參與聘用殘障人士的雙重扣稅優惠,政府應該審查並簡化提交和批准的行政程序。
他今日發表文告說,在馬來西亞,有約11%的18歲以上人口是殘障人士,當局註冊的殘障人士有63萬7537人,其中就業的不到1萬2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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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政府為了鼓勵僱主聘用殘障人士,制定對殘障人士提供1%就業配額政策,即至少應該有16萬2000名殘障人士就業,但是統計顯示,有關政策還沒有充分利用。
“僱主應該通過提供有利於殘障人士的工作環境來促進殘障人士的就業,包括提供數字培訓支持,以幫助他們的溝通及完成所需的工作,提供足夠的空間,以便他們可以使用辦公設施並提供健康支持。
須為障友提供合理工作設施
他說,僱主應該有高度的開放性和意識,以確保為殘障人士提供合理的工作場所設施,流程包括使招聘流程更容易順暢,重新制定工作描述以便更注重基本標準,使績效管理政策更加靈活。
他說,除了促進殘障人士的工作環境外,還可能需要調整工作本身,通過靈活性提高工作滿意度,從而產生積極影響,這對吸引及留住殘障人士員工十分重要。
他說,相關人力資源政策的目標是確保每個人根據他自身帶來的價值,而不是根據性別、種族或其他因素,從而達成公平。
他指出,根據2023年財政預算案,僱傭殘障人士的僱主將獲得獎勵,即每月可獲得600令吉,為期3個月。
從2023年1月1日起開始招聘的申請可獲得獎勵。持有殘障人士證(或OKU卡)的殘障員工的薪酬符合雙重減免。
根據1982年所得稅(殘障人員就業扣減)條規和2019年所得稅(殘障人員就業扣減)(修訂)條規允許符合條件的僱主向政府申請雙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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