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0日訊)隨著上訴庭將販運9公斤冰毒的指控修改為持有毒品後,3名男子今日逃脫了絞刑的判罰。
43歲的迪納卡蘭、28歲的孟加拉公民阿斯拉夫和50歲印度公民阿里瓦扎甘分別被判處15年監禁和鞭笞10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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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諭令被告的刑期從2016年8月13日被捕之日算起。
上訴庭三司是由法官拿督哈達莉雅、拿督阿茲曼和拿督科馬迪組成,在裁定三人之前的定罪是危險(conviction unsafe) 後,撤銷了高庭對三人的販毒死刑判決。
指控存缺陷
哈達莉雅在宣讀判決時表示,三名男子的指控存在缺陷,因為其措辭是製毒販運,而這本應是製造毒品的準備行為。
她表示,高庭法官在控方結案時未能指示被告是否實際或推定佔有(actual or presumed possession),以便他們準備辯護,而且控方也因沒有傳喚或提供重要證人。
她說,高庭法官未能在提控結束時向被告提供指示,即是否存在實際或推定佔有,以便他們準備辯護;同時,高庭法官也應該針對控方未傳喚或提供給辯方的重要證人得出不利推論。
哈達莉雅法官還表示,法庭正在行使其自由裁量權,減少對持有毒品的指控。
迪納卡蘭是一名散工,阿斯拉夫是一名前學生,阿里瓦扎甘則是一名工人,他們隨後對新的指控認罪。
2019年,高庭裁定他們於2016年8月13日中午,在雪蘭莪安邦3路一間房屋販運9179.34克冰毒。
他們的律師阿菲夫丁要求法庭判處10至15年監禁,但副檢察官蘇列漢考慮到毒品的重量,建議判處18至20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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