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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48pm 22/09/2023

强迫劳动

职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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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加班

20组织职工会提6建议 “惩强迫劳动 禁过度加班”

(吉隆坡22日讯)20个组织及联署表示,落实对于的雇主处以罚款及监禁并不足够,而是必须确保无需通过法律起诉的途径下,也能让强迫劳动的雇主让包括外劳在内的受害者获得正当赔偿。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定义,强迫劳动指标包括对脆弱人性的滥用、欺骗、限制行动、孤立、身体和性暴力、威吓和威胁、保留身分文件、扣留工资、债务奴役、虐待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以及过度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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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调低每月加班时间顶限

联署文告说,根据1921年国际劳动公约,工人每天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8小时,但是在需轮班性质的工作下,该限制可以超过,但是每周工作时间仍然不得超过56个小时。

文告说,大马不仅限于特殊情况,超时加班往往成为常态,如果依然维持每月104个小时的法定工作时间,那么有关限定将毫无意义。

应公开强迫劳动公司名单

这些组织促请人力资源部披露过去有多少公司或实体的董事,因强迫劳动行为被起诉,同时,如果不采取行动对付公司负责人,公司将成为施虐者逃避罪责的外壳,仅仅对公司处以罚款或接受和解金,不对董事、经理或类似官员处以罚款,会使真正罪犯得以脱罪。

这些组织提出6项建议呼吁落实,保障我国工人权益。

第一、对强迫劳动和工人权益侵害保持零容忍,确保所有工人受害者得到公平赔偿;第二、修改法律,限定法定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周平均56个小时;第三、政府应该废除对强迫劳动和所有工人权益侵害的和解金,确保所有罪犯,包括决策者在法院受审。

第四、公开强迫劳动犯人名单,确保重犯者受到更重的刑罚;第五、对罪成的雇主给予受害工人的赔偿至少提高至工人损失的5倍罚款;第六、促请我国捍卫和促进工人权益,根除强迫劳动。

20个联署组织,包括国民醒觉运动(Aliran)、 工人变革中心(WH4C)、大马反对死刑和酷刑组织(MADPET)及国际建筑工会(BWI)亚太区分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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