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22日讯)教育部长法丽娜今日正式推展“教育机构霸凌和性骚扰管理”2项指南,从教育部、州教育局,到县教育局合作贯彻指南,尽快解决校园内发生的霸凌及性骚扰问题,为学生打造一个安全的求学环境。
法丽娜今早出席“停止霸凌,塑造品学兼优的孩子”计划,也推展上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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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定义网络霸凌
她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教育部将根据特别委员会的建议,透过各种活动如跨族群的营会、讲座等,推广上述指南内容,今早的“停止霸凌,塑造品学兼优的孩子”计划便是其一。她希望讯息能在学生及社区达到提高醒觉效果,提升学生对指南的关注。
“教育部采纳特别委员会的建议,重新定义网络霸凌,加强协作及支持单位,以便能顺利推行霸凌与性骚扰的管理。”
她说,教育部希望在学生群体里灌输人类尊严的中心思想,确保人类尊严在校园里不被践踏,以及霸凌、性骚扰、种族问题不在教育机构里发生。
涵盖教部旗下教育机构单位
她强调,指南涵盖的范围不止校园,也包括教育部旗下的所有教育机构单位,希望将国家原则的“培养德行”贯彻始终。
法丽娜也宣布拨款10万令吉给敦赛雪沙哈布丁理中。教育部副总监阿兹曼也在仪式上致词。
霸凌性骚管理指南Q&A
教育部教育机构单位霸凌和性骚扰管理指南常见问题:
问:性骚扰种类及成因?
答:性骚扰所指的是,与性有关的互动接触、无接触性互动、传播或发放儿童性虐待材料(CSAM)、儿童性诱导和网络性骚扰。这些导因包括个人、家庭、社会、学生价值观及环境因素霸凌则包括肢体霸凌、语言霸凌、非语言霸凌及网络霸凌,这些都可成为校园内外霸凌事件的因素。
问:性骚扰造成的后果?
答:生理影响、心理影响、行为及认知影响、性方面的影响、长期精神影响。
问:性骚扰调查委员会的角色?
答:在性骚扰调查委员会中,被委任的教师必须有责任感,公平进行调查工作,收集相关证据、记录肇事者、证人及受害者的的供词和提呈报告。
在霸凌事件处理方面,校长必须接受和处理投诉,并委任教师进行调查,同时必须和学校警官(PPS)讨论事件及获取相关建议;若有关霸凌投诉涉及刑事类别,必须交由警方处理,以进行下一步行动,若是校方能处理的范围,那么调查的教师必须提呈调查报告予校长。
问:学生涉性骚扰的惩罚?
答:对于实施性骚乱或霸凌行为的学生,可能会受到纪律处分,包括警告、留堂、进行教育塑造纪律活动、鞭打不超过3鞭、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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