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1955年雇用法令实施弹性工作安排(FWA)规定今年1月1日落实以来,真正落实弹性工作安排的公司少之又少,只有为数不多的雇员向大马半岛人力局(JTKSM)提出查询。
大马半岛人力局向星洲日报表示,迄今都没有接获任何雇员因为申请弹性工作安排不获批准而提出的正式投诉。
ADVERTISEMENT
“我们只收到公众查询适当的实施方法和范围,目前还没有正式的投诉。”
大马雇主联合会(MEF)目前也没有申请数量的记录。不过,根据联合会所推展的2022年额外福利调查显示,只有2至3%的公司有进行压制工作周安排,也有一些企业对高层/高级管理人员和经理和非行政人员实施了分阶段作时间安排。
“半数以上公司都表示在鉴定可以实行弹性工作安排的工作性质和职务,沟通和工作场所条件不适合,以及工作监督等问题而难以实行弹性工作安排。”
雇联:64.4%公司难监控弹性工作制
MEF主席拿督赛胡先向本报指出,调查显示,在163家受访公司当中,64.4%的公司表示,他们在监控弹性工作制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表现方面有困难。
他说,其他的限制也包括,53.4%的公司在确定适合弹性工作安排的工作或任务类型方面面对挑战,51.5%认为工作场所条件不适合实施FWA。
“49.7%认为会产生脱离工作团队的问题,41.7%认为会出现沟通问题。”
88.2%指工作性质不宜落实
他说,在144家受访公司中,有88.2%的人提到工作性质或员工职务不适宜落实弹性工作安排。
此外,53.5%的受访公司表示,不实施或采用任何FWA的原因包括员工工作投入度、在工作中监控员工(52.1%)、无法为员工提供必要工具等问题(47.9%)
“这也可以消除工人之间出现不公平安排的问题,因为有些工人可以选弹性工作安排,而一些员工则不能这样做(47.2%)。”
据联合会了解,迄今尚未有雇员向人力资源部的人力局作出投诉,这表明雇员和雇主都了解各自在雇用法令下实施弹性工作安排的责任。
联合会希望雇主弹性工作安排不会引起雇主和雇员之间的问题和纠纷。
赛胡先续说,根据调查发现,73家为高层/高级管理人员、经理、行政人员和非行政人员实施弹性工作安排(FWH)的受访公司的回应显示,每天的平均核心工作时间为8小时。
他说,弹性工作安排员工每天必须工作至少6小时作为核心工作时间,每天最多工作时间为9小时。
54家允许其高层/高级管理人员、经理、执行人员和非执行人员居家工作(WFH)的受访公司的回应显示,他们每天的平均工时为8小时。
居家办公的员工每天必须工作至少6小时,每天最多工时为9小时。
23家受访企业中,91.3%的企业对高层/高级管理人员和经理实施了分阶段作时间(91.3%)。
23家受访公司中,95.7%的行政人员实行分阶段工作时间制( Waktu Kerja Berperingkat),19家受访公司中,89.5%的非行政人员实行分阶段工作制。
仅1.3%实施压缩工作周制
对于实行压缩工作周制的受访者,157家受访公司中有1.3%对不轮班值的员工实施了压缩工作周制。
157家受访企业中有2.6%表示对轮班值的员工实行压缩工作周制,其中1.9%的受访企业实行每周4个工作日的压缩工作制。
没接弹性工作申请不获批投诉
大马半岛人力局指出,该局迄今都没有接获任何雇员因为申请不获批准而提出的正式投诉。
“我们只收到公众咨询适当的实施方法和范围,目前还没有正式的投诉。”
该局向星洲日报指出,如果弹性工作安排的申请遭雇主拒绝或未能在期限内回复申请,雇员可以向最近的人力局(JTK)作出投诉。
除此之外,如果在弹性工作安排存在歧视因素,员工可以向人力局投诉。
该局称,虽然弹性工作安排在大马还很新鲜,但这个现代雇佣制度,在比利时、法国、德国、纽西兰、荷兰和英国得到了积极的响应。
“自冠病疫情结束后,由于各种优点,弹性工作安排因为一些好处,例如提高生产力、节省燃油成本、过路费、停车费、车辆维护或上下班的公共交通费用及其他成本比如购买上班服和饮食等可以减少,而持续落实。”
该局说,这间接有助于降低工人尤其是B40低收入群体工人的生活费。同时,如果弹性工作安排得到长期精心规划,雇主就有机会降低某些成本。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