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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59pm 24/0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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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下班后用微信处理工作 法院判公司付加班费

长期下班后用微信处理工作 法院判公司付加班费
法院综合考虑王男的薪资状况、职务要求、加班频率、时长、内容等情况,判决该公司向王男支付加班费5000元。(互联网照片)

(武汉24日综合电)中国一名男子因长期下班后需用处理工作,将前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共计8万余元(约5.1万令吉)费。法院一审判决公司支付加班费5000元(约3210令吉)。男子的公司提起上诉后,法院在二审维持了原判。

据极目新闻上周五在微博发布信息,王先生(化姓)于2021年5月开始就职于某团购公司,并在2021年11月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因发生劳动争议,王先生申请了劳动仲裁,并于今年3月将公司告上了武汉市洪山区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共计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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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称,王先生的每月工资为1.6万元(约1万令吉),每天工作8小时。他在入职以后经常要使用微信回复公司信息,处理工作事务。他称,自己有时需要开会到凌晨两点,每天几乎处于24小时待命状态。

涉事公司辩称,王先生是公司的管理人员,在工作群里沟通信息属于正常工作交流,而且王先生接洽相关事务后,并不需要他亲力亲为,所以王先生不存在加班行为,公司不应该向其支付加班工资。

经审理,法院认为,从王先生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来看,他存在利用休息时间回复工作相关问题,该回复超出了简单沟通范畴,需要王先生进行问题处理,应当认定王先生存在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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