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24日綜合電)中國一名男子因長期下班後需用微信處理工作,將前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共計8萬餘元(約5.1萬令吉)加班費。法院一審判決公司支付加班費5000元(約3210令吉)。男子的公司提起上訴後,法院在二審維持了原判。
據極目新聞上週五在微博發佈信息,王先生(化姓)於2021年5月開始就職於某團購公司,並在2021年11月與公司解除了勞動關係。因發生勞動爭議,王先生申請了勞動仲裁,並於今年3月將公司告上了武漢市洪山區法院,要求該公司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工資,共計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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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稱,王先生的每月工資為1.6萬元(約1萬令吉),每天工作8小時。他在入職以後經常要使用微信回覆公司信息,處理工作事務。他稱,自己有時需要開會到凌晨兩點,每天幾乎處於24小時待命狀態。
涉事公司辯稱,王先生是公司的管理人員,在工作群裡溝通信息屬於正常工作交流,而且王先生接洽相關事務後,並不需要他親力親為,所以王先生不存在加班行為,公司不應該向其支付加班工資。
經審理,法院認為,從王先生提交的微信聊天記錄來看,他存在利用休息時間回覆工作相關問題,該回復超出了簡單溝通範疇,需要王先生進行問題處理,應當認定王先生存在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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