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打灵再也24日讯)公共信托有限公司集团董事经理阿末费依扎表示,公共信托内的待认领遗产已达5亿令吉之多。
他说,这些遗产属于基于特定因素无法领取款项的继承人,该公司正在努力与国民登记局和社区领袖合作,追踪这些继承人的下落,以确保这些遗产物归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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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阳光日报》(Sinar Harian)报道,阿末费依扎指出遗产无人领取的原因,包括继承人已搬家、地址有误和继承人已故,在追踪继承人的过程中也需要遵守现有法律,因此存在许多挑战。
“有些案件可追溯至30年前,若继承人遍寻不获,穆斯林的资产将纳入伊斯兰财库基金(Baitulmal),非穆斯林的资产则归属政府。”
他表示,许多人缺乏遗产管理意识、拖延处理遗产事务、提交资料不完整或不准确。有的继承人不合作、产生纠纷,以及无法提交完整文件,使问题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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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您好!
我的财产不是很多,主要是现金,一些股票和房子。很久以前我有托律师立遗嘱,过后我自己修改和重新立过遗嘱,有两个见证人跟一个执行人。自己立的遗嘱也是有效的对吗?
我想问,万一我和其中的一位遗产受益人在同一个时间意外去世,那我立给他的遗产将会如何安排?我是不是该立另外一份遗嘱,应对这种情况,将遗产平均分配给其他受益人或是我想要的人?请问这个遗嘱应该如何立呢?
希望能得到你的回复。
谢谢您。
蔡女士上
答:
蔡女士,你好。相信很多人也会和你一样,对撰写遗嘱有很多疑问。那么,我在这里回答你,自己立的遗嘱生效吗?根据马来西亚的法律,遗嘱的有效性由《遗嘱法令1959》(Wills Act 1959)所规定。
以下是关于自己立的遗嘱是否有效的几个要点:
1)书面形式:根据马来西亚的《遗嘱法令》,遗嘱必须是书面的。无论是自己手写的遗嘱,还是通过律师立的遗嘱,只要是书面形式,基本上都是有效的。语文必须以马来文或英文撰写。
2)见证人:遗嘱需要有至少2个见证人(见证人必须是成年人,且不能是受益人或配偶)。这两个见证人需要在遗嘱人签署遗嘱时,在场并签署遗嘱作为见证人。见证人的职责是确保遗嘱人的签署过程是合法、有效的。见证人不仅需要确保遗嘱人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遗嘱,还需要确认遗嘱人在精神上没有问题并且具备签署遗嘱的能力。
3)执行人:遗嘱中指定的执行人可以帮助确保遗嘱的执行。在你的情况下,你已经指定了一个执行人,且其职责是按照遗嘱的内容处理你的遗产。
因此,假设你自己立的遗嘱符合《遗嘱法令》的所有要求(书面形式、两个合法见证人、没有违反其他法律规定),它是有效的。
遗产受益人在同一个时间过世,遗产将会如何安排?
在马来西亚,如果你和某个遗产受益人同时或几乎同时去世,且没有特别说明该情况下的遗产分配,处理方法会依据《遗嘱法令1959》(Wills Act 1959)以及《继承法1958》《Distribution Act 1958》进行。
1)同时去世的情况:如果你和某个遗产受益人(如继承人)在相同事件中意外去世,法律通常会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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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大的先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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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遗嘱人和较年轻的受益人在同一时间去世,或者无法确定谁先去世,例如在意外事故中,根据《Presumption of Survivorship Act 1950》《1950年生还法》,较年轻的人将被视为存活于年长者(换句话说,年长者先去世;或较年轻者存活)。
根据上述规定,较年轻的受益人被认为存活于遗嘱人,因此可以从遗嘱人处继承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的遗产将接收继承财产。
◆如果遗嘱人和年长的受益人在同一时间去世,或者无法确定谁先去世,例如在意外事故中。
根据上述提到的同一法案,年长的受益人将被视为早于遗嘱人去世,因此他的受益人将无法继承遗产。遗嘱中指定的年长受益人的替代受益人,或者如果没有替代受益人,则由剩余受益人(Residue Beneficiary)继承。
2)没有替代受益人怎么办:如果遗嘱没有明确规定替代受益人,且该受益人在你去世时已经去世,又没有剩余受益人继承,遗产会根据《DistributionAct 1958》《继承法1958》进行分配,通常会分配给你其他的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等)。
新的遗嘱,如何解决受益人不在世的情况?
是的,你可以立另一份新的遗嘱,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如有2个见证人等),那么新的遗嘱会取代之前的遗嘱。新的遗嘱将视为对旧遗嘱的撤销。
那么,完善的新遗嘱就要明确规定如果你的遗产受益人与你在同一时间或几乎同时去世,那么他的遗产份额将如何分配。根据《遗嘱法令1959》(Wills Act 1959)及马来西亚法律,你可以在遗嘱中加入相关条款,确保在这种情况下,遗产按你的意愿进行分配。
如何在遗嘱中处理受益人和你同一时间去世的情况?
1)加入“先死条款”(Survivorship Clause/Commorientes clause):你可以在遗嘱中加入“先死条款”,它的作用是规定如果指定的受益人在你去世时已去世,那么他的遗产份额将如何处理。
例如,你可以这样写:
●如果我所指定的遗产受益人(例如某个子女或亲戚)在我去世时已去世或与我在同一事件中去世,或者我去世之后的30天内去世,则该受益人应视为未生还,我指定其原本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将平均分配给其他受益人或我所指定的替代受益人。
2)指定替代受益人:你可以在遗嘱中明确指定如果某个受益人在你去世时已去世,谁将继承原本属于该受益人的份额。比如,你可以指定如果你的兄弟未能继承他的份额,那份遗产将分配给其他指定的亲属。
例如,你可以这样写:
●如果受益人A(例如我的兄弟)在我去世时已去世,则我指定他的份额由受益人B(例如我的子女)继承。
3)平均分配遗产:你可以指定,如果有多个受益人并且其中某个受益人未能继承其份额(比如在同一事件中去世),则剩余的遗产份额将被平均分配给其他受益人或根据你的要求进行分配。
例如:
●如果受益人A和我在同一时间去世,我指示他的遗产份额将由受益人B和C平均分配。
结论:
是的,你可以通过在遗嘱中加入“先死条款”或替代受益人条款,确保在受益人与你同一时间去世时,遗产能按你的意愿分配。立遗嘱时,最好确保遗嘱内容清晰、详细,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能够包容常见的不确定性如受益人先离世。那么,你的遗嘱就不需要频繁的改动或重写。
如果不确定,建议咨询有经验的律师或遗产规划师或理财师确保遗嘱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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