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6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认为,我国的总检察长拥有太多权力,甚至可以自行取消提控一名涉嫌罪行的人。
敦马以反讽字眼调侃他所认为的我国司法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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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哈迪在X平台贴文表示,我国的总检察长可以决定是否继续提控有罪的人,或是自行撤销案件的提控,即便法官觉得嫌犯有罪也无可奈何,因为一切掌控在总检察长的权力之下。
他以过去刚发生的案件举例,即便在庭内当事人的罪名已初步成立,而当事人有必要为自己的罪行做出答辩,不过检控署最终撤销决定不再提控当事人,法官因此也无能为力,必须释放当事人。
“因此,法官判决当事人‘释放不代表无罪’,意思是当事人或许有罪,但是他已经自由了。”
“不过,这样的情形在全球是非常罕见的,大马司法再次创世界纪录了,那么大马人是否该引以为荣?”
马哈迪质疑,辩方是否常以政治动机为由为当事人辩护,导致案件成功被撤销。
他说,目前的情况是,反对党的人常被对付,可是执政阵营的人若涉嫌罪行却没有被对付,他认为已存有双重标准。
“反对党的人一直被警方问话,可是执政党的人涉嫌3R敏感课题,却没有招来警方的查问。”
“谈论多元主义和单一主义是一样的,都是种族歧视。”
“比方说,政府限制民众不许谈论宗教有关的言论,可是政府却自行在学校推介40圣训,也是和宗教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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