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6日訊)一名母親因不滿13歲孩子耗盡她的手機上網流量配額,一怒之下向孩子潑熱水,導致兒子受重傷;她今日被控上甲州地庭,面對嚴重致傷他人罪名。
37歲被告在通譯員念出控狀後,在庭上否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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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出,被告於2022年6月27日,凌晨2時56分,在位於雙溪烏浪住家,蓄意以熱水潑向13歲的兒子,導致對方受重傷,牴觸刑事法典第326條文(可在相同法令第326A條文下同讀)。
在上述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監禁最高20年,另可加罰款或鞭笞。
據瞭解,此案是由受害者友人的母親所揭發。
被告是一名育有4名孩子的家庭主婦,受害者則在她4名孩子中排行第二。她也被指時常動手打孩子,案發時,相信是不滿孩子用完她的手機上網配額感到憤怒。
同學發現受害人的校服有類似受傷的痕跡汙垢後,繼而報警揭發被告的罪行。
本案由副檢察司瓦達依莎提控,地庭法官是沙比裡。瓦達依莎鑑於被告與受害者同住,不建議讓被告保釋,並獲得法官批准,擇定10月26日過堂。
被告今天面控時,並沒有律師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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