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27日綜合電)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週三裁定,駁回檢方針對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的逮捕申請。
綜合韓聯社報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部長法官(裁判長)劉昌勳表示,綜合考慮保障嫌疑人的申辯權必要性及是否有銷燬證據之虞等,難以認定存在須排除不捕偵辦原則的逮捕必要性和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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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是韓國首次有主要在野黨黨魁出庭接受逮捕審查。由於李在明僅在3天前才結束為期24天的絕食示威,健康狀態依然不佳,他拄著柺杖走進法院。
李在明對裁決表示歡迎,讚揚是明智的決定,維護國家憲法秩序,證明法院是人權的最後堡壘。朝野和政府都要銘記政治是要體察民生、開闢國家美好未來的,而不是為打壓對方。希望各方重返為國為民服務的真正的政治道路上。
李在明被指出任城南市長期間受賄,被控瀆職、受賄及教唆他人作偽證等罪名。
有分析認為,法院駁回逮捕申請,將有助鞏固李在明在明年大選前於黨內的地位。
李在明在法院審查結果出爐後走出看守所時表示,感謝司法部明確證明其為維護人權的最後一塊堡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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