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27日訊)11名越南人涉嫌販運數百人到柬埔寨,分別遭越南法院被判處3年半至12年半的監禁。
越南同奈省法院25日宣判,主嫌譚某(36歲)被判12年半監禁,另10人判處3年半監禁。11名被告在庭上俯首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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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警方表示,去年2月至6月,譚某和3名同夥在網上招募員工,以高薪引誘民眾到柬埔寨工作,每送一名“豬仔”到柬埔寨,他們可獲得600美元(約2822令吉)報酬。
受害者被送到幾家位於柬埔寨的公司後,必須在密切監督下加班、進行電信詐騙以及勸說他人賭博等工作。若想返回越南,他們的家人必須向位於柬埔寨的公司支付每人2500至5300美元(約1.17萬至2.49萬令吉)的贖金。去年7月,由於一名受害者的求助,警方搗毀了這個人口販賣團伙。
越南媒體報導,越南邊境線長,非法偷渡渠道多,人口販運防治工作十分複雜,越方必須與鄰國警方合作,才可有效打擊跨境犯罪活動。
據報導,過去4年來,當局解救了超過350名人口販賣受害者,並接收了545名返回越南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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