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9日讯)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Jana Wibawa滥用职权案件的检控方列出了13个理由,指高庭法官在撤销慕尤丁4项涉及2亿3250万令吉的滥权罪控的判决中,犯了错误。
根据《今日自由大马》(FMT)报道,控方在10天前提交的上诉书中表示,在控状皆是依据法律框架提出的情况下,法官拿督莫哈末贾米尔任意使用了其固有权力,在法律和事实上都犯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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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审讯未开始过早撤控
控方指出,在控方还未通过传召证人和提交文件来出示证据的情况下,法官利用这些权力过早地撤销控状是错误的。
“由于审讯尚未开始,利用他的固有权力来撤销控状是对程序的滥用。”
控方表示,法官在没有考虑控方打算在审讯期间提交的所有证据的情况下,裁定释放慕尤丁是错误的。
控方说,如果控方在控状中没有清楚阐明慕尤丁是如何利用首相一职来犯下罪行,法官没有给到控方修改控状的机会。
“这个问题可以在提控案进行到半途时,在法庭的许可下,通过修改控状来解决。”
控状细节应在评估证据后
此外,控方表示,法官指检控方未能提供控状细节使得慕尤丁感到困惑,这也是错误的,因为这应该是在评估所有证据后,在审讯结束时才可确定这一点。
控方说,法官认为土团党不属于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条文中所指的组织类别是错误的。
控方指出,尽管该党是在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下注册,但这并没有改变该党作为注册团体和协会的特征。
控方说,根据滥用权力罪行,一个人可以因为帮助自己、亲戚或同事而被捕。
控方表示,法官没有意识到反贪会法令及后续通过的相关修正案是为了打击个人、团体、商业实体和组织的贪污行为。
上诉庭已择定于明年2月28和29日审理此上诉。
高庭是在8月15日批准慕尤丁的申请,以撤销4项涉及2亿3250万令吉的滥权罪控,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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