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30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預計,納吉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UNWGAD)入稟的請願書,將在今年杪得到結果。
沙菲宜表示,請願書的結果將可以讓納吉在被判涉及挪用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的案件中,作為申請第二次重審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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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正在日內瓦進行審查,我希望不久之後,總檢察長將通過外交部被邀請提出意見,而屆時肯定會有一些初步意見。
“然後將做出一個結果,而這將在今年杪完成。”
根據《今日自由大馬》報道,沙菲宜是在馬華總部舉行的“公共對話:誰的正義”論壇中,這麼表示。
今年1月5日,納吉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提交請願書,尋求獲釋或讓他被判涉及挪用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的案件得以重審。
納吉是在2020年7月28日被裁定7項控狀罪名成立,分別是3項刑事失信、3項洗黑錢及1項濫權控狀,他被判處12年監禁和罰款2100萬令吉。
隨後,聯邦法院五司在去年8月23日一致駁回納吉SRC國際公司洗錢案的終極上訴,維持原判;而納吉隨即入獄到加影監獄服刑12年,成為我國史上首位被判入獄的前首相。
對此,沙菲宜表示,他們需要尋求外部幫助來為納吉爭取公正。
“我們應該對我們的制度有信心,但當不得不向外界尋求幫助時,這是一件令人難堪的事情。”
他也指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被認為是在推動人權方面積極發揮作用的組織。
“這個申請與向王室申請特赦大致相同,因為那裡的委員會是全球法律領域的頂級專家。
“這不是一件徒勞無功的事。我們可以將聯合國日內瓦的意見,作為對納吉案進行第二次重審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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