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訊)3歲女童於兩週前在旺沙馬朱的住家溺斃,其保姆今日被控上庭時,面對疏忽照顧的罪名錶示不認罪,獲准以5000令吉保外。
25歲的茜蒂艾那被控於9月20日在早上11時至11時20分之間,在旺沙馬朱某公寓單位,作為照顧者卻疏忽照顧女童,導致該名女童溺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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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因而牴觸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0年或兩者兼施。
地庭法官哈密達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並擇定案件11月15日過堂。
林翠儀(譯音)副檢察司代表控方,而莫哈末伊希亞則是被告代表律師。
被告有3名孩子,其中一個孩子1歲還在哺乳期,以及需要照顧年邁臥床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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