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日讯)人力资源部长西华古玛说,理发店、金铺和纺织业可以从10月10日起开始向大马半岛人力局提呈雇用外劳的申请,直到7500人的配额额满为止。
他说,三领域的外劳雇用期是10年加3年,至于现有的外劳则胥视受雇剩余年份而定,例如已在大马工作8年,就还剩下5年的雇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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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满13年外劳须回国
他说,至于已届满13年的外劳则必须回国。
他今日在部门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申请条件时说,这三个领域一共可聘请7500人,包括约5000名现有的员工在内。
雇主可从15个外劳来源国引进外劳,当局会在最快的时间内加以批准。
他指出,金匠和纺织工人的雇用是根据商店面积而定,如果店面1000平方米或以上,则可雇用本地工人总数的15%,这也即是说若本地工人有100人,则可以雇用15名外劳。
“至于店面大于200平方米,或小于999平方米的,则可雇3至4名工人,店面不超过199平方米的雇主,则可以雇用2人。
“理发师方面,3张理发椅的话,就按1名本地工人对2名外籍工人的比率。”
不过,部长强调,业者强制规定必须拥有政府认可的大马技能证书(SKM)。
部长说,由于需求殷切,因此三领域的外劳会开放直至配额额满为止,名额用完后,当局不会再延长申请期限。
他说,对于现有的外籍工人,雇主也可同样在10月10日(星期二)起为他们提呈更新临时工作准证(PLKS)的申请。
部长也说,除上述条件外,当局还设定了几项必须遵守的条件,包括外劳的雇用只限于现正在营运的商店,而且必须根据1955年雇用法令第60K条,需要事先获得大马半岛人力局(JTKSM)总监的批准。
30天内须缴人头税
他说,在60K条款下,也不准提出上诉,而且规定必须在30天内缴付人头税,不接受延长的上诉要求。
“有条件的批准信(SKB)的期限为18个月,以及必须符合聘用外籍劳工的其他规定。”
部长说,民众可在人力资源部和大马半岛人力局网站获取外籍劳工的申请条件和就业流程的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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