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訊)馬拉科夫(MALAKOF,5264,主板公用事業組)獲得巴黎國際商會國際仲裁庭裁定並無違反合資協議規定,也無需賠償超過4億美元(約19億令吉)的損害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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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拉科夫今日發文告表示已收到仲裁庭的最終裁決。仲裁庭已駁回原訴者阿爾及利亞能源公司(AEC)針對馬拉科夫和新加坡凱發集團(Hyflux)的所有賠償要求,包括包括3億9480萬美元的損害索賠和300萬美元的非金錢損害索賠。
此外,仲裁庭裁決,另一家答辯者——萊姆森海水淡化投資公司(TDIC)必須賠償阿爾及利亞能源公司(AEC)上述仲裁費用和部分法律費用。
在2007年,馬拉科夫和凱發集團組成財團,與阿爾及利亞能源公司達成合資協議,準備在阿爾及利亞的特萊姆森建設海水淡化工廠,為期25年。
由於合資協議問題,上述各方在2022年11月21日至24日在巴黎舉行聽證會,並在今年3月15日提交簡報,訴訟過程在7月18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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