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訊)一名商人和一名電腦軟件公司老闆今日在地庭被控通過僱傭員工獎勵計劃虛假申報僱員津貼,他們承認有罪,合共被判處23萬令吉罰款。
法官阿祖拉阿威判處商人達美斯蘭(31歲)判處18萬令吉罰款,若無法交罰款以20個月監禁替代,電腦軟件公司老闆莫哈末哈姆迪(44歲)被判處5萬令吉罰款,若無法交罰款以10個月監禁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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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美斯蘭被控欺騙社險機構財務組的高級會計師拉希沙普拉,讓對方相信他為其GSD資源公司的60名僱員提出僱傭津貼申請,而事實上這些員工是不存在的,從而觸犯刑事法典第417條文。
這導致社險機構官員於2021年11月10日批准了8萬6240令吉的僱傭津貼給GSD資源公司。
莫哈末哈姆迪被控於2021年3月31日使用虛假文件,為其公司Synergy通訊科技私人有限公司申請4萬5600令吉的僱傭津貼,而被欺騙對象為社險機構官員米拉沙比麗,因此觸犯刑事法典第417條文,並與第465條文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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