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4日訊)推事庭宣判,馬大新青年前主席黃彥鉻被控違抗公務員命令案獲釋放不等於無罪( DNAA)。
此案原定於今日開審,但主控官努魯蘇菲亞副檢察司說,此案剛交由新的查案官負責,所有控方證人也沒出庭,要求推事擇訂新的審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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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沙里爾說,此案於2020年提控,案件拖延已久,今日理應做好準備,但所有證人即警員都沒有出庭,因此宣判被告釋放不等於無罪。
黃彥鉻被控於2020年11月7日下午3時30分左右,在八打靈再也的住家被發現違反了公務員即一名助理警監羅伯特李(Robert Lee)的命令,以停止警員正進行突擊的臉書直播,觸犯刑事法典第188條文(違抗公務員適當發佈的命令),罪成可被判處監禁不超過一個月或罰款最高400令吉或兩者兼施。
( 視頻拍攝:譚湘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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