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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52pm 04/10/2023

沙努西被控煽动罪

沙努西被控煽动罪

沙努西2煽动罪明年1月审讯 控方将传召10证人

 沙努西2煽动罪明年1月审讯 控方将传召10证人
沙努西今早抵达法庭。(黄玲玲摄)

(士拉央4日讯)吉打州务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努西涉嫌侮辱王室而被控2项煽动罪的案件,法庭已择定明年1月18日开审,控方预计传召10名证人。

沙努西因涉嫌发表侮辱雪州苏丹,以及质疑团结政府组成的言论,而面对两项煽动罪控,法庭今日为案件进行过堂程序,并择定了12天的审讯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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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辩方对这12天的审讯日期没有异议,有关日期为1月18和19日、2月5日、8日、9日、12日、13日、15日、16日、19日、22日和23日。

本案主控官拿督马斯里莫哈末达乌副检察司说,控方预计将会传召约10名证人出庭供证。

此外,控方也提出修改控状的要求,即把1948年煽动法令第4(1)(a)条文改为相同法令第4(1)(b)条文。

马斯里随后向媒体解释,第4(1)(a)条文和第4(1)(b)条文的刑罚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指被告犯下煽动的行为,而后者则指被告提到煽动的言论。

根据修改控状,沙努西被控于7月11日约晚上11时,在雪州鹅唛区士拉央珍珠花园-甘榜本打哈拉十字路口处,被发现提到煽动言论,因而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通译员念出修改控状,沙努西对修改控状再次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较早前,控方提出案件联合审理的申请,获得法庭批准。意即此案将会在士拉央第二地庭,由法官诺拉吉雅审理。

控方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65条文提出联审的申请,理由是两宗案件涉及相同的讲稿、案发时间地点以及证人相同;辩方对此没有异议。

沙努西此前于7月18日各别在不同的士拉央地庭面控,并在法官奥斯曼阿芬迪和诺拉吉雅面前,对两项煽动控状时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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