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全国综合

|
发布: 3:10pm 04/10/2023

跨境烟霾法案

绿色和平

跨境烟霾法案

绿色和平

绿色和平:起威慑作用 东盟应拟跨境烟霾法

(吉隆坡4日讯)国际环保组织马来西亚呼吁东盟各国制定国内跨境烟霾法令,以加强政府应对长期烟霾问题的策略。

该组织今日发文告指出,东南亚各国政府必须颁布《跨境烟霾污染法案》(Transboundary Haze Pollution Act-THPA),作为继2002年在吉隆坡推行的《东盟跨境烟霾污染协议》(ASEAN Agreement on Transboundary Haze Pollution)。这项协议是东盟各国为停止烟霾而作出许多承诺的第一个具体行动,而马来西亚是其中第一个签署国家。

ADVERTISEMENT

文告指出,马来西亚政府曾在2019年提呈跨境烟霾法令(THPA),可是换政府后在2020年8月却被废除,尽管有几家马来西亚公司涉及印尼林火。

“其实东南亚各国政府之间的外交合作可以与以行动为导向的法律并存,以确保在问责机制底下得以加强政府应对长期烟霾问题的策略。”

可确保公司负责任运营

东南亚绿色和平组织区域项目策略主任王佳骏指出,制定国内能够起到威慑作用,毕竟种植领域也有一些涉及林火的害群之马。它可以为每个国家提供法律依据,建立制衡机制,也确保本地公司负责任地运营。

该组织也特别要求东盟国家制定区域法律框架,有助于追究因企业实体造成的泥炭地开垦和焚烧农业残留物而导致国内森林火灾的责任;要求所有涉及森林砍伐的公司公开披露和发布其特许经营权地图,并在所有东盟成员国之间共享,以提高供应链的透明度;以及同意在所有东盟成员国使用标准化的空气质量指标,以共同的方法监测和检测空气污染,并采取相应行动。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