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4日訊)捍衛自由律師團首席協調員再益馬烈指出,聯邦憲法中已經列明各項取得公民權的條件,沒有任何一方可以干預或阻擾。
他發文告說,政府受促根據聯邦憲法行事,停止繼續奪取憲法下賦予公民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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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修憲危害無國籍者權益
他指出,政府也應該立刻撤回危害無國籍人士權益的修憲案。
他說,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於10月1日說,政府還在審核9000份公民權的申請,只有聯邦政府有權頒佈公民權,這番言論讓人感到驚訝。
“這是錯誤的說法,以及對那些享有公民權的大馬人構成威脅。”
他指出,聯邦憲法第14條文闡明,第二附表的第一和第二部分列明享有公民權的條件。
“內政部長的立場是導致國民登記局拒絕無國籍人士申請公民權的主要原因,數以萬計符合憲法中明文規定條件的人申請公民權時遭拒。”
他說,內政部長也忽視法庭的判決,例如聯邦法院在2022年申請公民權案件中的判決,導致許多人處於無國籍的狀態。
“雖然國民登記局沒有遵守憲法有關公民權的規定是長久以來的問題,但是政府如今提呈的修憲案將會對公民權資格造成更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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