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6日綜合電)涉及一馬發展公司(1MDB)弊案被美國法院判處10年監禁的高盛集團前銀行家黃宗華即將回大馬。
美國檢察官於當地時間週四向布魯克林聯邦地區法院提呈的信函中,要求法官在週五前指示將黃宗華交給美國司法部法警局,以將他移交給大馬執法單位,將其他送回大馬。
ADVERTISEMENT
黃宗華在大馬受審完後,返回美國服刑,信中也說,他的代表律師同意擬議的時間表,不過沒有回應媒體提問。
黃宗華的移交日期從9月6日推遲至今,因此前美國檢察官表示,他們需要更多時間與大馬溝通,以便先讓他在大馬受審。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於9月5日向黃宗華髮出終身禁令,禁令指出,黃宗華終身不得從事證券與期貨法令下受監管的活動,也不能提供財務顧問法令下涵蓋的財務諮詢服務。
檢察官指,黃宗華和其他高盛銀行家通過債券銷售幫助一馬公司募集了65億美元(約274億令吉),但是卻通過賄金和回扣,把其中45億美元(約190億令吉)送入了自己和其他同夥的口袋。
高盛從這交易中賺取6億美元的費用和收入,而黃宗華本人獲得3500萬美元(約1.47億令吉)的回扣。
黃宗華曾是高盛集團在馬來西亞投資銀行業務的負責人。
黃宗華在3月9日被判處入獄11個月,陪審團裁定他幫助前老闆即高盛前董事萊斯納從1MDB當中挪用資金、洗錢以及賄賂政府官員以獲得業務。
被懷疑是該計劃的主謀的劉特佐,雖然已被起訴,可是他仍逍遙法外。
黃宗華是於2018年11月在大馬被逮捕,並同意引渡他到美國受審。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