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说,她将在后天主持会议,聆听落实总检察长及检控官分权的9个国家的理论的初期研究汇报。
“9个已落实总检察长及检控官分权的国家为英格兰和威尔斯、印度、纽西兰、澳洲、加拿大、南非、爱尔兰、肯雅及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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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国会下议院问回答伊党哥打峇鲁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达基尤丁提问总检察长和检控官分权的时间线及落实该政策的财务影响时说,政府早前已同意成立两个特别工作队,分3个阶段推动这项议程。
她指出,比较研究特别工作队在首个阶段正针对数个国家进行循证研究,考量肖克罗斯原则(shawcross principle)及独立置身事外主义(doctrine of independent aloofness),研究和设计最适合我国情况的模式。
她说,特工队所研究的国家实行以国会民主立宪制为基础的法律制度,实行内部制衡机制,并拥有联邦、州属、联盟等各种行政结构。
讨论财务影响为时过早
她指出,技术特工队在第二阶段将全面地审核法律、职务及财务影响,并准备中期报告提呈给内阁考量,并表示由于落实分权的财务影响取决于所鉴定的模型,涉及现有职务分配、新职务、设施(建筑物、维护和公共设施)、资产(轿车)、图书馆及科技资讯,因此现阶段讨论财务影响还为时过早。
她说,在第三阶段时,会与沙巴及拉越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在近期内举行谘询会议,包括如警方、反贪会、关税局、大马海事执法机构等执法单位,以及与大马律师公会、沙巴律师协会、砂拉越律师公会、学者及专家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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