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訊)隆雪華青針對推事庭判決該團秘書黃彥鉻於畢業典禮舉牌抗議事件罪成及罰5000令吉事件感到遺憾,並全力支持黃彥鉻提出上訴。
該團團長李仕強發表文告說,我國公民言論自由的權利理應獲得保障,而非受到多重壓制,在追求自由開放的社會,捍衛言論自由的精神至關重要,是維護民主、多元意見及社會進步的關鍵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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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指出,黃彥鉻舉牌抗議的行為並未中斷畢業典禮的流程及程序,也沒有對其他畢業生領取畢業狀帶來困擾,沒有煽動或任何形式的暴力及破壞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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