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9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指出,政府引渡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返马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当局追回人民的资产,至于待在我国的时间则没有限制,取决于执法机构调查速度和结果。
“政府今日的立场追回国家流失的财产,一是来自高盛集团,一是来自一马发展公司(1MDB),这是让黄宗华回马重要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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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待在我国的时间)属于开放式(Open-ended)的,取决于我们当局的速度。”
询及黄宗华是否会再次被带回去美国,他说,目前言之尚早。
赛夫丁今日主持内政部和宗教和谐管理机构咨询会议后接受媒体询问时说,至于会不会提出新的指控,取决于警方的调查结果。
“我把这件事交给警方,他们会确定以什么法律展开调查;无论是延续此前的调查,还是用新的形式调查,那是警方的权力。”
“现在才刚把他带回来,我们还要看调查结果等;无论如何,我们必须遵守两国的引渡协议,或是两国之间通过总检察署和美国司法部的沟通。”
全国总警长丹斯里纳沙鲁丁昨日证实,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弊案被美国法院判处10年监禁的黄宗华已抵达大马。
赛夫丁解释,大马和美国之间的引渡协议从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开始生效,当时,所有执法机构,包括警察、商业罪案组和大马证券委员会等都已对黄宗华展开调查。
“所以是有2种情况,一是正在进行的调查,二是黄宗华已被提控。就在一切进行时,美国司法部提出要求,他们希望黄宗华在美国法院接受审讯。”
他说,经过美国司法部和时任总检察长的沟通后,最终后者同意交出黄宗华,把他送往美国。
“我们把其称之为‘暂时移交’(Temporary surrender),直至美国法院的审讯结束,无论完成定罪或无罪释放,美国司法部都会立即把黄宗华送回大马。”
黄宗华多年前因一马公司及金钱罪案被我国商业罪案调查组调查,当案件进行着时,美国已完成对黄宗华的控状诉讼,因为黄宗华也是涉及美国罪案的嫌犯,因此美方向我国提出引渡申请到美国法院审讯。
赛夫丁指出,美国司法部和总检察长之间的共识是基础,而根据两国的条约规定,当美国审讯结束,他们就会归还黄宗华。
“美国的判决是判处黄宗华10年监禁。黄宗华在那里的期限,是大马政府决定的,最后的期限到明年2月,这是延长的权限,因为我们也不知道审讯何时结束,所以现在是审讯提早结束了。”
“过后我们就通知美国司法部,以便根据两国引渡协议,引渡黄宗华回来。我们的机构还有未完成的事情,我的工作只是带回黄宗华。”
他说,该部的团队过去几个月就开始进行工作,与美国司法部保持联系,直至昨日凌晨黄宗华被带回马。
“我国的执法机构认为需要带回黄宗华继续调查,以履行他们的职责。我们会和美国司法部时刻保持联系,就如黄宗华当时在美国时,时刻与我们保持联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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