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9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指出,政府引渡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返马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当局追回人民的资产,至于待在我国的时间则没有限制,取决于执法机构调查速度和结果。
“政府今日的立场追回国家流失的财产,一是来自高盛集团,一是来自一马发展公司(1MDB),这是让黄宗华回马重要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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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待在我国的时间)属于‘开放式’的,取决于我们当局的速度。”
询及黄宗华是否会再次被带回去美国,他说,目前言之尚早。
赛夫丁今日主持内政部和宗教和谐管理机构咨询会议后,接受媒体询问时说,至于会不会提出新的指控,取决于警方的调查结果。
“我把这件事交给警方,他们会确定以什么法律展开调查。无论是延续此前的调查,还是用新的形式调查,那是警方的权力。”
须遵守两国引渡协议
“现在才刚把他带回来,我们还要看调查结果等。无论如何,我们必须遵守两国的引渡协议,或是两国之间通过总检察署和美国司法部的沟通。”
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弊案被美国法院判处10年监禁的黄宗华,昨日证实已抵达大马。
黄宗华多年前因一马公司及金钱罪案被我国商业罪案调查组调查,当案件进行着时,美国已完成对黄宗华的控状诉讼,因为黄宗华也是涉及美国罪案的嫌犯,因此美方向我国提出引渡申请到美国法院审讯。
引渡协议从前总检长开始
赛夫丁解释,大马和美国之间的引渡协议从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开始,所有执法机构,包括警察、商业罪案组和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等当时已对黄宗华展开调查。
“所以是有2种情况,一是正在进行的调查,二是黄宗华已被提控。就在一切进行时,美国司法部提出要求,他们希望黄宗华在美国法院接受审讯。”
他说,经过美国司法部和时任总检察长的沟通后,最终后者同意交出黄宗华,把他送往美国。
“我们把其称之为‘暂时移交’,直至美国法院的审讯结束,无论完成定罪或无罪释放,美国司法部都会立即把黄宗华送回大马。”
赛夫丁指出,美国司法部和总检察长之间的共识是基础,而根据两国的条约规定,当美国审讯结束,他们就会归还黄宗华。
“美国的判决是判处黄宗华10年监禁。黄宗华在那里的期限,是马来西亚政府决定的,最后的期限到明年2月,这是延长的期限,因为我们也不知道审讯何时结束,所以现在是审讯提早结束了。
“过后我们就通知美国司法部,以便根据两国引渡协议,引渡黄宗华回来。我们的机构还有未完成的事情,我的工作只是带回黄宗华。”
他说,该部的团队过去几个月就开始进行工作,与美国司法部保持联系,直至昨日凌晨黄宗华被带回马。
“我国的执法机构认为需要带回黄宗会继续调查,以履行他们的职责。我们会和美国司法部时刻保持联系,就如黄宗华当时在美国时,时刻与我们保持联系一样。”
宗教机构咨询内容将呈统治者会议
另外,赛夫丁说,内政部会把宗教和谐管理机构咨询会议上讨论的内容,提呈至本月25至27日举行的统治者会议。
“目前我们举行5次会议,从宪法、法律、习俗、文化和语言的角度等,接纳不同的意见。
“统治者会议是伊斯兰宗教最高领袖的权威,我们会得到统治者的意见后,才决定是否会制定新的条令。”
他说,出席会议的宗教领袖和学者,都希望政府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造成各族人民生活不安的问题。
“他们一致认为毕竟进行精神上的讨论,才能找到解决方案。内政部的真正工作是维护安全和公共秩序,我认为会议上还有很多实质性和建设性的意见,秘书处会对此展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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