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为了达致能源转型和节约能源,天然资源、环境及气候变化部今日向国会下议院提呈能源效率及节约法案(EECA)一读,以期达到在2050年时省下971亿令吉电费的目标。
上述法案是由环境部副部长拿督斯里范长锡提呈,并预料在本期会议提呈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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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案的目标是要在2050年的基础下将碳排放减少45%、有效管理能源需求、促进高效和使用永续能源的实践、提高工业、商业和住宅领域的能源效率措施,以及支持政府在2050年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愿景。
该法案阐明,受到监管的分别是每年能源消耗等于或超过2万1600千兆焦耳(GJ)的工业和商业用户(2万1600千兆焦耳等于100万令吉天然气费用和240万令吉电费),以及面积8000平方公尺以上的建筑物。
在该法案下,需要委任一名注册能源经理(Register Energy Manager)负责公司的能源节约事宜。
建筑物须贴能源密度标签
“这些公司需要实施强制性的能源管理系统、需要由注册能源稽查师进行强制性的定期稽查,同时也要定期提交年度能源效率和节约报告给大马能源委员会。”
该法案阐明建筑物必须贴上建筑能源密度(BEI)标签,而建筑物负责人每年必须申请新标签。
此外,能源密度标签将定义该建筑物的能源密度(BEI – kWh/m²/年)、星级(最低一星至最高五星和能源消耗)。
该法案指出,建筑负责人必须在期限内遵守最低的BEI的规定,如有不符合规定,负责人须委任注册能源稽查师,以进行能源稽查和提交能源审核报告。
制造进口能源产品须有证书
该法案规定,制造和进口能源产品都要有注册证书(COR)和效率证书(COE),并贴上能源效率评级标签。
目前,灯泡、风扇、冰箱、洗衣机、微波炉、冷气机、电视和电饭锅等家电都按要求贴上能源效率表现,能源委员会将增加发热产品,如电池炉和引擎。
该法案也制定惩罚措施,一旦未能遵守规定,个人将被罚款2万令吉,企业公司被罚款5万令吉,而未来也将纳入监禁刑法。
法令颁布后1年内落实
环境部于本月6日(周五)举行媒体汇报会时表示,有关法案推行将能在2050年时达到省下971亿令吉电费、累计节能20亿1700万千兆焦耳(GJ)的目标。
该部指出,该法案原定要在希盟执政期间提呈,惟因出现换政府和冠病疫情的问题,才拖延到今天才提呈。
该部认为,EECA法案带来的影响包括避免19万7877吨二氧化碳(ktCO²)排放量,如同在10年间种植82亿4000万棵树。
“预料有1500个大型企业和500个商业建筑,即办公楼、商场、酒店和私人医院等受到影响。”
环境部希望,在落实该法令之后,企业和建筑能在1年内实施相关要求,但该部仍会给予约5年的宽限期,在这期间也会进行教育,逐渐让所有的企业落实能源节约措施。
据悉,法令颁布后,第一个阶段针对的是办公楼,接着是酒店和私人医院。
目前,超过8000平方公尺的政府建筑都已申请建筑能源密度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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