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9日訊)馬華總秘書拿督張盛聞指出,馬華將在10月22日舉行的代表大會上,以舉手表決通過修改數條黨章條文,若屆時有三分一的代表要求秘密投票,就會以秘密投票的方式進行。
他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說,馬華黨章清楚闡明任何議案都是以舉手的方式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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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有三分之一的代表要求秘密投票,那就會以秘密投票進行。如果沒有,都是以舉手方式投票。”
駁將延長總會長任期超過10年
儘管黨內有聲音指修改的黨章條文會延長總會長任期超過10年,惟張盛聞駁斥此說法,並表示在修改黨章相關條文後,不會出現總會長任期超過10年的情況。
他舉例,如果總會長的任期於10月22日屆滿,但代表大會落在11月8日才召開,總會長可以就任至代表大會當天,讓整個儀式更加完整。
張盛聞也說,新一屆的中委會是在代表大會當天生效,他目前仍是馬華總秘書。
“所有的委任依然生效,包括聯委會主席,直到10月22日新任領導層宣誓為止。至於州聯委會就必須等待總會長委任新主席為止。”
總會長延長任期引黨內不滿
據本報瞭解,馬華將於10月22日舉行的代表大會上修改數條黨章條文,其中一項修改第21A條文,即將原本總會長、婦女組主席和馬青總團長任期不超過9年的限制,改為不得超過10年,而引起黨內一些不滿聲浪。
根據現有馬華黨章第21A條文闡明,任何人擔任總會長或在章程第40條文下當選、或出任為總會長、馬青總團長或全國婦女組主席,其任期不得超過9年。
經過建議修改的條文為:任何人當選總會長、馬青總團長或全國婦女組主席,或在章程第40條文下當選、或出任為總會長、馬青總團長或全國婦女組主席,其任期不得超過10年(累積)。
“如果其任期滿10年時,尚未舉行黨選,應繼續任職直到即將召開的代表大會。”
針對黨章第21A條文的修改建議,張盛聞受詢時指出,該條文的修改是根據原有的黨章計算。
馬華中央代表共有2278人。
張盛聞在之前受訪時也表明,修改黨章,須要當天出席的三分之二的中央代表的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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