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想過,買不起屋子不是你個人問題?屋子本就不該商品化,用作投資的賺錢工具?以下主要介紹的《無住之島》雖是臺灣居住課題,但反觀大馬以至其他國家,也不無借鑑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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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階段馬來西亞能尋獲與房地產相關主題的中文書籍,90%都偏向將房屋視為商品,教導讀者如何從房產交易裡獲取最大利益。但如果告訴你,房屋並不應當放置在資本貨架上,成為商品自由貿易,反而應該是政府要去承擔和完善的福利責任,你會作何感想?
《無住之島:給臺灣青年世代居住正義的出路》這本書,或許可幫你把“房地產”與“投資”的標籤撕開,瞭解房地產背後還存在著其他面向,也可作為本地住宅法令和居住權益認知的參照。
本書結合臺灣初期年代的歷史背景因素,闡述爭取居住權益的社會運動脈絡,梳理出臺灣房屋政策的起源與變化。
從50年代開始,臺灣政府將“反攻大陸”作為施政主軸。因為核心是把臺灣打造成復興基地,無意也無力處理當下的住宅問題。而在1953年發生讓數以千計人失去家園的克蒂颱風,因受災戶裡有不少“國大代表”(國民大會的簡稱,是當時中華民國已停止運作之最高權力機構),間接讓政府於1955至1957年間,動用美援基金建造了8500戶各類住宅,而這也成為了戰後臺灣住宅政策的開端。
這時期的臺灣,尚未興起房屋商品化的概念,也沒有專門建造兜售房屋的建築商。臺灣政府放任民眾違建非正式住居(informal settlement)來解決住宅需求,也因而讓60年代的臺灣都市,充斥了許多違章建築。
當時的臺灣正好進入經濟增長和都市化加速階段,政府大部分預算往出口導向的加工貿易傾注,間接也讓臺政府忽略當地住宅建設,沒提供民間建設產業任何融資優惠與補貼。單純覺得透過拼經濟,提升全體國民所得後,大家就有錢買房子,住宅問題也就迎刃而解。
讀到這裡,是不是感覺這個“拼經濟政策可以解決國家問題”口號耳熟能詳,而且你還深信不疑呢?
◢“拼經濟”真的是萬靈藥嗎?
由張集強所撰寫的《消失中的吉隆坡》一書裡提及的蘇丹街土地徵收事件,國家基建公司負責人在與反對人士的會面中,拋出的最後一句話,就是萬靈藥背後會帶來的副作用:
“發展必須有犧牲。”
蘇丹街是吉隆坡年齡最老的其中一條街道,融合了當地遠久的歷史與文化價值。當初反對MRT捷運公司取道蘇丹街的抗議者,不等於完全反對城市發展與捷運計劃,就只是希望政府能夠基於蘇丹街的歷史文化價值,採取更為妥善的路線(即以郭陳禎祿路為捷運路線)。耗費500億令吉的捷運工程,如此龐大的單向發展計劃,因為強力政治意願驅動下,只用了短短一兩年去規劃和評估,也因此忽略了許多被資本思維認為沒有經濟效益的存在。
以發展為名,讓承載歷史文化與眾人記憶的建築一棟又一棟倒下,重新豎立起的捷運站與高樓,實際功能是為了讓龐大的經濟體系更快捷運轉。當政府將承載人們記憶的土地,換算成冷冰冰的數字價碼後,我們每個人理應享有的住房權保障,也在悄無聲息地變質。
繼續回到《無住之島》書裡描繪的60年代臺灣,因為人口高度集中在都市區,雖然有剛興起的民間建築商,透過預售集資的房屋銷售模式為市場提供住宅,但因為都市人口增長太迅速,房屋供給的數量遠遠跟不上市場的需求。需求大於供給的導火線下,房價飆升成了無可避免的局面。
到了70年代初期,臺政府才大力介入住宅問題。一方面壓抑民間市場,另一方面興建國民住宅。不過臺政府的這些努力,收效甚微。
雖然政策壓制了房價漲勢,但都市人口與中產階級的增長,使得需求大於供給的房屋價格並沒下跌。同一時段興建國宅計劃的初期組織機構不健全,加上其他類似建築人力與資金不足、土地擁有權等問題,國宅供應上處於“蓋得少、蓋得慢、蓋得不夠便宜”的狀況。以致國宅出現滯銷現象,連帶成為了當時臺政府的財政無底洞。
於是在1986年,臺政府推動“建築經理制度”,把原有想扮演的“住宅主要供給方”角色,轉為“監管者”角色。其實這也代表臺政府想要讓房市供需平衡的目標宣告破滅。
◢無法負擔房價,只是個人問題?
除了記錄臺灣政府對房市樓房政策的改動與數據外,《無住之島》還整理出自1989年由民間組織統籌的住宅社會運動進程,解析這些社會運動如何影響臺灣住宅政策的改革,以及對居住權益的爭取如何進入更成熟的轉型方向。
對於居住正義的概念,早期的社會運動參與者,僅僅只是為了爭取“居者有其屋”的“房屋所有權”。而在社會運動者反覆自省和不斷修正下,後來進化成將重心放在“住者適其屋”的“房屋使用權”上,即把居住課題的本質,迴歸到“只作為居住,絕對不會變成財產(以避免被商業化炒作)的東西,讓處於社會最底層的弱勢者,也能獲得居住保障。
原本需要搭配市場經濟運作的“住者有其屋”,是臺政府對於住宅課題的無力管控後,把居住權益偷換概念變成個人問題,刻意忽略了造成不能負擔的房屋價格裡,其實存在社會結構問題,需要政府更大幅度去幹預導正。
《無住之島》裡整理出的三大住宅議題,簡白來說就是:❶買不起、 ❷住不好、❸住不到。
要解決上述問題,作者提出需要深化“社會投資”的觀念。
◢可惜住宅改革運動,註定失敗……
若將臺灣戶數濃縮成100戶人家,其中70戶擁有住宅,而在這70戶中,有60戶持有一間房產,7戶持有2間,3戶持有3間以上。六成一宅的持有者立場最矛盾,雖然房價高漲讓他們難以換更滿意的屋子,子女也苦於買房不易。但若房價下跌,他們又會陷入“紙面資產”減少的焦慮中。
而臺灣住宅運動的推進道路上遲遲無法走入深水區,除了來自既得利益者(建築商 / 發展商 / 多宅房東)的阻礙,更重要的原因是社會風氣普遍將房地產視為經濟火車頭,民眾被經濟至上思維給洗腦,而對住宅改革望而卻步。如果直接以打擊高房價作為目標,既得利益階級會進一步透過輿論,強化六成一宅持有者的恐懼,這毫無疑問會讓改革以失敗告終。
作者強調需讓一房擁有者瞭解房屋改革對他們並沒影響。反而青年世代的居住困境,將衍生出種種社會問題。像是缺乏居住安穩而導致低生育率,將在未來反噬臺灣社會與經濟;青年沒有房產或是租屋導致無投票權……等等。
除了透過市場去購買房屋和租屋,或是從政府獲取居住資源,這些屬於政策改革的途徑需要時間去推行。於是作者提出了第三種可以立即解決居住困境的新住宅模式——“合作住宅”(Co-housing)。
這是1970年代在歐陸、北美、亞洲各國開始冒出的新居住形態,泛指人們基於共同理念組成“意向性社群”(Intentional Community),合作創建共居的房屋或社區。
◢大馬年輕人,實踐新模式居所
值得一提的是,馬來西亞就有一群年輕人實踐了這個模式,他們的社團名為Kongsi Co-op。
由本地中文建築教育媒體——草稿(draf)所編輯的第四期雜誌《大風吹》中,收錄了對Kongsi Co-op成員的採訪內容。該訪談篇章裡架構出一個嶄新的、有別於一般人所認知的“居所”。
Kongsi Co-op原本只是一群關注食品安全課題的志同道合者聚集的精神紐帶,但在交流後談及住宅議題,卻意外誕生出Co-op Housing的想法。於是每個成員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將Kongsi Co-op信託土地上的一棟木屋翻新,把四周空地改造成農地。除了擁有共享的工作空間、活動空間和圖書館外,成員們還計劃改造出公用廚房和社群咖啡館。合作社成員可以透過相對應的股份或類似租賃的方式來獲得居住權力。
Kongsi Co-op成員在訪談結尾表示:重要的應當是優質的社區生活,而非孤獨的豪房。
NUMBEO數據庫所公佈的2023年各國房價總排名榜顯示,在不吃不喝且無任何開銷情況下,馬來西亞人需要8年才買得起屋子。而相同條件下,臺灣人則需要20年才能買得到屋子。兩地相比,臺灣人民慘烈的買房困境,的確要比大馬人更迫切需要大刀闊斧的改革。
但這樣的對比,是否就能認定現階段的本地房屋法令和人民的居住權益已無改善必要?
◢是誰先將房產商品化了呢?
馬來西亞國庫控股研究所(Khazanah Research Institute)總監蘇拉雅(Suraya Ismail)2023年語重心長指出:大馬房價已超過人民可負擔水平,尤其在首都吉隆坡,就有半數人口無能力買房,只能租房。
早前吉隆坡市議會(DBKL)發佈嚴禁“劏房”的條例,即禁止吉隆坡的商業或私人房產,包括小型家庭辦公樓(SOHO)與服務式公寓(service apartment)的屋主把屋內的公用領域(例如飯廳和客廳)改建為臥室出租。
當時的社交媒體上,不乏有人贊同市議會此舉,除了在經歷過疫情時代,人們更理解不通風的狹小空間會提高傳播病毒的風險外,擅自把公共領域的客廳陽臺整修成房,也可能導致火災時的向外逃生路線受阻。
當然也有人反對這項條例,有些房東認為自身對花錢購買來的房產,理應有絕對主控權。將房產的利益最大化,應當是他們的權益。
這種把居住人權窄化為財產權的觀念,你不能單純指控房東的立場是錯誤的。而要去深思房產商品化這樣的價值觀,是如何植入大部分人的腦袋裡?是親人父母和朋友?拼經濟的政府?賣房的發展商與中介?一度火熱的GURU們?
抑或毫無思辨能力的我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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