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控方证人:国行分析师 亚当阿里夫
(吉隆坡11日讯)国行分析师亚当阿里夫否认他当年被借调到国行的一马公司(1MDB)特别工作组担任分析师是因为接到明确的指示,以便配合1MDB案件查案官在此案中已作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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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今日续审。29岁的亚当阿里夫是第47名控方证人。他在2017年以实习生的身分,在国行的金融情报执法部门任职。结束实习后,他被国行吸纳,担任金融情报执法部门的助理分析师。他在2018年6月被借调到国行的一马公司1MDB特别工作组担任分析师,2019年升任国行分析师。
亚当阿里夫在8月30日宣读证词时指出,当他被调到反贪会时,查案官诺艾达委派他协助鉴定和追踪1MDB筹集的资金,以及纳吉在大马伊斯兰银行的两个个人户头,分别是户头号为211-202-200969-4(AmPrivate Banking-MR)的户头,以及户头号为211-202-200188-0(AmPrivate Banking-1MY)的户头。
查流入纳吉2户头22.8亿交易
他供称,更具体地说,查案官指示他调查流入纳吉上述两个个人户头的19笔交易,涉及总数额为22亿8293万7678令吉41仙。
“为了让我进行上述分析,查案官在2018年6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向我提供了多份银行文件作为参考。”
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今日交叉盘问亚当阿里夫时,向后者主张:“你(亚当阿里夫)是在查案官已经作出结论后,并决定提控(纳吉)后,才接获明确的指示,以便配合查案官在此案中已作出的结论,提供辅助。”
亚当阿里夫不同意上述主张。
此外,沙菲宜指出,在此案中,辩方的辩护是,汇入纳吉户头的资金是源自于沙地的捐款,而非源自1MDB。
亚当阿里夫此前供称,资金追踪分析显示,1MDB及其关联公司筹集的资金在2009年9月至2014年12月期间,通过多个外国司法管辖区的银行系统进行转移,当中所筹集的部分资金随后被转返马来西亚,并汇入纳吉在大马伊斯兰银行的户头,汇入的金额达22亿8293万7678令吉41仙。
沙菲宜今日告诉亚当阿里夫,前国行总裁丹斯里洁蒂此前供称,国行用了数年时间,才揭开1MDB及其关联公司筹集资金的资金流向。
拒评纳吉不知资金来源
“即便是你(亚当阿里夫),也用了两年时间详细分析有关的资金流向。”
他接着向亚当阿里夫主张:“如果纳吉说他不知道户头的资金来源,能责怪纳吉吗?国行花了数年时间,而你(亚当阿里夫)花了两年时间,所以纳吉不知道资金来源,也是合理的。”
亚当阿里夫表示,他无法就此作出评论。
另外,由于沙菲宜明早有其他案需要处理,无法出庭交叉盘问亚当阿里夫,因此,在明早的审讯中,预料控方会先传召另一名查案官符伟明(译音)出庭宣读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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