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12日綜合電〕臺灣新北市新莊區丹鳳國小三年級的盧姓男童,本月6日上午突感身體不適昏厥倒地,經搶救數日院方週二宣告腦死;校長指出,這名學童在校表現優秀,還準備參加數學比賽;雖然並未來得及參賽,校方仍爭取到精神獎,同時將制服、書包歸予家屬,盼能撫慰。家長週三也回贈學校男童的撲滿。
校長張以桓說,根據同班同學、教師轉述,盧姓男童是在10月6日上完第一節電腦課後出現不太舒服的模樣,之後便未上第二節課,從三樓教室走到二樓保健室,在步行過程中碰見學務主任,主任見他臉色很差便趨前關心,盧生表示頭痛欲裂,隨即坐倒在地,接著變換姿勢側趴,隨即失去意識,事發相當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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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以桓說,小朋友倒地之後,主任便通報119送醫至輔大醫院,醫生轉述可能是因“腦動靜脈血管畸形”,才會沒有徵兆,一發病就要命。
“腦動靜脈血管畸形”是一種先天性血管病變,動脈無法透過微血管分流輸血至靜脈,猶如不定時炸彈引發腦部出血,男童恐是先天性的腦動靜脈血管畸型,
張以桓難過表示,小朋友是副班長,對待同學和善、老師們也贊他有禮貌,由於他對數學很有興趣,還會主動幫助同學解題,
先前盧同學一直表達想參加數學競賽的意願,校方便聯繫主辦方製作競賽精神獎盃,同時將制服、書包交給家長,突如其來的噩耗讓全班同學難以接受,同學們會寫卡片與製作紀念品給盧生,希望能安慰家屬、也表達大家都很想念他的心情。
新北市教育局指出,將邀請專家學者等第三方公正人士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進一步釐清相關處理過程,同時會持續督請學校對於校內相關師生關懷慰問及進一步輔導及生命教育。
據ETtoday新聞雲報道,家長週三上午特別將盧姓學生前存的撲滿贈與校方。此外,盧父透露,盧姓學生相當景仰鴻海創辦人郭臺銘,經報載得知後,有派郭守正前去探視,礙於行程繁忙,郭臺銘也以錄音方式傳達慰問之意。
(TVBS∕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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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拉登嘉楼26日讯)3岁男童民事诉讼1间托儿所的业者及3名保姆,指控4人造成他脑出血及颅骨破裂。
阿末艾沙威尔丹通过他的父亲阿末沙米尔医生(31岁)提出这项诉讼,并由代表律师莫哈末哈兹万及阿里夫丹尼尔在今日入禀瓜登高庭提出诉讼。
4名答辩人分别是托儿所保姆拉惹诺依法(29岁)、努阿兹琳(24岁)及努阿玛莎希拉(35岁)及托儿所业者莎拉瓦迪(51岁),要求4人共同或分别赔偿145万令吉,包括严重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以及特殊赔偿。
入禀人阿末艾沙威尔丹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哈兹万对媒体指出,第一答辩人拉惹诺依法的行为导致当时只有4个月大的起诉人左脑出血、左边颅骨破裂及双眼视网膜出血。
“起诉人因为有关伤害而被鉴定为特殊人士(OKU),并已向社会福利局注册为特殊人士。”
他说,第二及第三答辩人努阿兹琳及努阿玛莎希拉当时与第一答辩人(拉惹诺依法)共处一室,看着第一答辩人伤害起诉人,可是却没有防止或阻止她粗暴对待及致伤起诉人。
他指出,第二答辩人努阿兹琳也被发现多次粗暴对待起诉人。
“第四答辩人,也就是托儿所负责人莎拉瓦迪行事疏忽,未能确保所有保姆遵守职业操守并且做好工作。
他说,作为雇主和托儿所业者,第四答辩人对相关保姆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另一方面,他指出,第一答辩人及主嫌已经2024年12月16日在瓜登地庭面控,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下,面对3项控状而俯首认罪,被判罚每项控状罚款1万5000令吉。
“我们对第一答辩人提起民事诉讼,以便起诉人能够因所受到的伤害获得相应的赔偿。”
瓜登高庭择定4月22日再次过堂此案。
用赔偿为起诉人提供帮助
另一方面,起诉人的父亲阿末沙米尔医生表示,儿子因受到伤害,而寻求公正与赔偿,希望这项赔偿能够在未来为儿子提供帮助。
“儿子出生的时候是名正常的健康宝宝,却因为此事故而成为特殊人士,每个星期必须进行物理治疗,因为他的右手及右脚无法正常活动。
同时,他说,儿子的成长也出现迟缓症状,情绪不稳定,医生怀疑他可能患有自闭症。
他希望他的孩子能够得到应有的公正,因为发生的事情完全超出预期,且不人道。虽然刑事案件已经结束,但他们会继续在民事法庭追诉。
媒体之前曾报道,在2023年1月,一名4个月大的男婴怀疑在托儿所受到虐待而陷入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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