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名控方證人:武吉阿曼反洗黑錢刑事調查組副主任胡維銘助理總監
(吉隆坡12日訊)武吉阿曼反洗黑錢刑事調查組副主任胡維銘助理總監供稱,根據對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在大馬伊斯蘭銀行9694戶頭進行的調查和分析顯示,納吉在2013年8月,通過簽署5張支票,將源自於一馬公司(1MDB)子公司,即1MDB全球投資有限公司(1MDB GIL)的2264萬9000令吉非法資金髮出,受惠者包括巫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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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今日續審。48歲的胡維銘是此案第48名控方證人。
他在主控官卡瑪峇哈林副檢察司的引導下,宣讀證詞時指出,納吉在大馬伊斯蘭銀行尾數為“9694”的戶頭,在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4月10日期間,獲得9筆總值6億8100萬美元(20億8147萬6926令吉)的非法活動收益,是源自1MDB GIL當年通過發行債券所得的部分資金。
他供稱,為了調查和證明大馬伊斯蘭銀行9694戶頭非法洗黑錢的指控,他需要鑑定正在調查的資金,是否來自非法活動收益。
他說,因此,他使用“先進先出”(FIFO)方式對上述9694戶頭的結單進行分析和追蹤。
他指出,對9694戶頭進行的FIFO分析結果發現,可以確定多達5筆涉及使用Tanore金融機構(Tanore) 階段的1MDB GIL非法資金,通過9694戶頭簽發的支票發出,這些支票皆由納吉本身所簽署。
胡維銘確認通過FIFO進行的調查和分析顯示,在Tanore階段挪用的2000萬令吉1MDB GIL資金,已在2013年8月2日,由巫統在聯昌銀行的戶頭接收。
他說,這筆資金是通過納吉簽署的支票發出給巫統,(時任)巫統財政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確認,巫統已接收這筆資金。
他指出,FIFO調查和分析顯示,在Tanore階段挪用的10萬令吉1MDB GIL資金,已在2013年8月7日,由巫統峇都加灣區部在馬來亞銀行的戶頭接收。
“這筆資金是通過納吉簽署的支票發出。(時任)巫統峇都加灣區部主席拿督莫哈末諾阿末確認這張支票是由納吉本人簽發的,用於該選區的政治目的。”
胡維銘進一步供稱,FIFO調查和分析顯示,在Tanore階段挪用的24萬6000令吉,已在2013年8月7日,由社會領袖丹斯里林順平在聯昌銀行的戶頭接收。
“這筆資金是通過上述9694戶頭所發出,支票由納吉簽署。”
他說,FIFO調查和分析顯示,在Tanore階段挪用的200萬令吉,已在2013年8月12日,由ORB Solutions Sdn Bhd(Orb Solutions)在馬來亞銀行的戶頭接收。
“Orb Solutions的董事是安哈里,該公司在社交媒體和網絡平臺(如臉書、Instagram、推特和納吉的私人博客)為納吉進行宣傳服務。
“1MDB GIL 的資金被轉給 ORB Solutions作為建立社交媒體在線服務的費用以及維護費。”
他也確認,FIFO調查和分析顯示,在Tanore階段挪用的30萬3000令吉,已在2013年8月13日,通過納吉發出支票的方式,由Semarak Konsortium Satu Sdn Bhd (Semarak)在馬來亞銀行的戶頭接收。
他說,根據上述的交易,納吉在Tanore階段使用的1MDB GIL非法資金總額為2264萬9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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