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訊)針對國家養牛中心(NFCorp)在森美蘭金馬士的計劃,高庭諭令國家養牛中心歸還政府1億2060萬令吉。
法官阿南也諭令作為第一答辯人的國家養牛中心,歸還政府3374萬3591令吉37仙未被使用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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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起訴人(政府)有權索回自答辯人手中扣押的8690萬令吉,該款項目前由國家總會計師託管。
他也諭令所有11名答辯人向政府歸還用該筆貸款購買的金馬士、布城和One Menerung公寓的土地,政府也是這些資產的受益擁有者。
然而,法官允許答辯人的反訴訟,並諭令政府做出1萬令吉的普通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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