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14日訊)韓團BIGBANG隊長G-Dragon(GD/權志龍)日前傳出將離開YG娛樂,並跟美國華納音樂簽約,不過有人發現YG娛樂近日偷偷延展“G-Dragon”的相關商標期限,讓GD無法帶著現在的藝名繼續活動,讓網民痛罵:“下流!”
GD是YG娛樂一手打造出來的巨星,YG娛樂於2003年2月完成“G-Dragon”商標註冊10年期限,2013年公司申請延展商標註冊的專屬期限多10年。據韓媒《體育京鄉》報道,YG娛樂今年9月13日再度申請延展跟GD相關商標,這意味若GD離開YG,恐怕無法使用G-Dragon名字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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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師認為:“如果GD主張G-Dragon的商標權屬於自己而提出異議,該商標權持有人可能會變更,又或是YG事務所提前做好準備,不讓GD拿走商標權。”對於YG娛樂的舉動,網民笑虧:“吃相很難看”,有歌迷表示“反正他可以用權志龍本名活動啊”、“就算用權志龍活動人氣也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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