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訊)國家養牛中心有限公司(NFCorp)執行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沙烈表示,吉隆坡高庭昨天的裁決,證明了針對他和家人超過12年的指控是錯誤的。
他說,他和3個孩子旺沙希努爾伊茲蘭、旺沙希努爾伊茲米爾及旺伊扎納法蒂瑪自2012年起面對NFC案件審訊,吉隆坡高庭的裁決還了他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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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阿南根據呈堂證據,清晰裁決我們並沒有任何不當的行為,並且包括房地產投資在內的所有交易都是按照恰當的程序進行。”
稱遭輿論“定罪”多年
他說,雖然之前已經在輿論法庭被“定罪”,但他覺得很慶幸,在這個最重要的日子裡,國家的法律系統維護了事實的真相,為他和家人宣判無罪釋放。
莫哈末沙烈在文告中指出,他的妻子,即前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長丹斯里莎麗扎,一直以來也成為政治誹謗和迫害的受害者。
“當她因這些指控而自願辭去內閣職務時,我也深感悲痛,但我們服從上蒼的旨意。”
吉隆坡高庭昨日命令NFCorp償還政府3374萬3591令吉37仙,這是與森美蘭金馬士國家飼養場中心項目有關的未動用貸款金額。
政府對NFCorp和其餘10人提起訴訟,要求他們償還該項目的2.536億令吉貸款,其中包括莫哈末沙烈和他的3個孩子,以及其家族控制的6家公司。
根據訴狀,該貸款分三期發放,莫哈末沙烈的家人據稱在2008年1月24日至2011年1月3日期間共進行10次提款,金額達1億8051萬令吉。
法官阿南在判決中裁定,沒有證據表明被告濫用貸款,並發現起訴人未能證明答辯人有任何形式的不誠實行為。
他也允許答辯人的反訴訟,並命令政府向他們支付1萬令吉的象徵性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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