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常被視為不潔,過去經期和坐月子期間不得燒香,甚至不許進廟,何況讓神明附身?然而,作者注意到女童乩改變了男性為主的父權社會的規則,改變了自己的人生,也提升了自己的社會地位。
本書是人類學家蔡佩如博士的碩士論文,她在1990年代注意到女童乩數量漸漸增加,而過去擔任人神溝通的童乩幾乎都是男性,她於是訪問了25位臺南、高雄一帶38到84歲的女童乩,探索成為童乩的過程,也探索女性在這其中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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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稱童乩而非乩童?其實“童乩”乃福建古吳語dang-gi以漢字拼音,後世誤解以為是小孩而反轉稱為“乩童”。
童乩跟專司“牽亡”(讓亡魂附身)的“尪姨”差異是,童乩可被神明偎身,以神明的身分手舞足蹈,常用五種法器打擊身體至出血(稱為操五寶)。
女性常被視為不潔,過去經期和坐月子期間不得燒香,甚至不許進廟,何況讓神明附身?然而,作者注意到女童乩改變了男性為主的父權社會的規則,改變了自己的人生,也提升了自己的社會地位。
她們之所以當上童乩,通常是身體或家裡先出現狀況,比如常常頭暈、恍惚,甚至用別人的語氣說話,看了很多醫生都沒效之後,跑去問神才知被亡魂或神明附身,有的是神明如上帝公、魁神等要求用她的身體,有的是亡姐妹要求冥婚到夫家,有的要求經由儀式送往西方修行,婦女答應合作之後,往往不藥而癒,婦女和亡魂“共修”之後,亡魂由天公廟和東嶽殿註冊神格,婦女成為童乩,兩者成為濟世救人的合作伙伴。
亡魂較常是夭亡未嫁的姐妹(成為仙姑)、亡子(成為元帥或太子爺)或夫家的兄弟(成為元帥),都是沒有後代祭拜的亡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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