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6日讯)一名已离婚的华裔母亲因不满其儿子的身分证上出现一个穆斯林名字,因此告上法庭,以寻求拥有权利决定儿子的宗教信仰及抚养方式。司法专员扎丽哈周一驳回该名母亲的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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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该名母亲欲将儿子的宗教信仰从伊斯兰改为佛教的诉讼宣告失败。
司法专员:民事庭没权审理
司法专员表示,民事法庭没有权限审理放弃伊斯兰信仰的案件,因为这是伊斯兰法庭的职责。
她说,尽管该名母亲的儿子并未信仰或实践伊斯兰教义,也未被教育成穆斯林,但该名母亲不能单方面申请改教,必须依照程序。
52岁的起诉人,将马来西亚出生、死亡和收养(Malaysian Births,Deaths and Adoptions)总监列为第一答辩人;砂拉越地区出生和死亡登记处(The Sarawak Regional Registrar of Births and Deaths)列为第二答辩人;身分证部门(The Identity Card Division)总监列为第三答辩人;国民登记局总监列为第四答辩人;国民登记局列为第五答辩人;以及联邦政府列为第六答辩人。
6名答辩人是由高级联邦律政司三苏波哈山代表。起诉人的代表律师为佐斯华巴鲁及Clarice Chan。
母不满儿身分证有穆名字
根据早前媒体报道,起诉人不满其儿子身分证上有一个穆斯林的名字,因此告上法庭,因为其儿子出生于沙巴,现居砂拉越,而且一直信奉佛教。
起诉人称,其儿子的穆斯林父亲不反对他成为佛教徒。儿子刚在沙巴亚庇华文学校完成了学业,朋友都以他的中文名字认识他。
起诉人的儿子是于2005年10月18日出生,在求学时期没有上过伊斯兰宗教课程,也没有在生活中信奉伊斯兰,也不想被认定为穆斯林。
起诉人与前夫于1999年8月3日,根据沙巴伊斯兰家庭法,在1992年结婚,但她继续信仰佛教。这对夫妇于2010年1月27日离婚,起诉人被授予独自照顾和监护他们的儿子,从出生开始,儿子就被培养成佛教徒。
她的前夫是穆斯林,已经再婚,目前有自己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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