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訊)國會下議院副議長南利指出,伊斯蘭黨彭加蘭芝柏國會議員阿末馬祖基昨晚挑起行動黨怡保東區國會議員李存孝詮釋可蘭經文的言論,只是闡述學術性的問題,並不存有惡意性指控。
南利今日在國會問答環節後指出,阿末馬祖基的言論並沒有違反議會常規第36(6)條文,即禁止在議會廳內對議員發表惡意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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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怡保東區(國會議員李存孝)的整個論述中,即使他有機會做出解釋,但他並沒有提出任何他認為存有惡意性指控的字句或含義。
“如果這純粹是我片面想法,而決定他(阿末馬祖基)的言論存有惡意指控,那是不公平的。”
他說,李存孝並沒有明確說明“惡意指控”的意思。
“如果任何人對這個決定感到不滿,可以援引議會常規第43(2)條文向議長提出動議。”
另一方面,行動黨日落洞區國會議員雷爾對於副議長的宣佈表示不滿,並重提阿末馬祖基昨日指控行動黨國會議員是“敵對異教徒”(Kafir Harbi)一事。
“我想問,阿末馬祖基昨天提起‘異教徒’的字眼,是否代表在國會被視為正常的現象?各大媒體包括新加坡媒體在內都報道此事,這是否代表國會日後允許議員重複異教徒的字眼?”
對此,南利要求雷爾就此事向國會下議院提呈動議。
阿末馬祖基昨天在參與2024年財政預算案辯論時,直言行動黨是“異教徒”,引起雷爾的不滿和反擊,並聲稱行動黨也有穆斯林,如文冬區國會議員雪芙拉、萬宜區國會議員謝瑞詹和升旗山區國會議員斯麗娜。
不過,他當時是援引議會常規36(4)條文,指彭加蘭芝柏國會議員使用不禮貌的語言。
至於副議長今日則是僅僅針對李存孝指阿末馬祖基向他發表惡意性指控而做出決定,並非涉及“異教徒”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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