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9日綜合電)香港一名曾在“反送中”運動示威期間被防暴警察槍傷的青年週三被法院依暴動及襲警罪共判囚42個月,另外加上潛逃罪,合共被判入獄47個月。
被判入獄男子為現年22歲的曾志健。2019年初,“反送中”運動爆發,同年10月1日中國國慶日,當時18歲的學生曾志健在荃灣參加示威,期間以金屬棒攻擊一名警員。根據案情,另一名警長拔槍戒備,曾志健擊打警長持槍的右臂。警長執行職務向曾的身體發射一槍致他受傷倒地,在送院途中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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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後,曾志健被控暴動及襲警罪,但他在保釋期間潛逃。他與涉及“反送中”案等3名青年獲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成員安排離港,4人於去年7月擬潛逃臺灣時被捕,協助窩藏的貨倉管理員亦被捕,被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繼一人認罪,其餘4人早前承認有罪。
綜合香港媒體報道,曾志健早前已在法庭承認暴動及襲警罪,西九龍法院週三判處他入獄共42個月,妨礙司法公正罪則稍後宣判,合共47個月。
另外,西九龍法院宣判,涉潛逃的23歲男子被判囚10個月,17歲男生則被判入教導所,至於協助潛逃的貨倉管理員罪責遠高於同案被告,被判監20個月。至於早前認罪的被告馮清華(24歲),被判囚4年。
2019年7月至12月,“反送中”運動正當熾熱,曾志健中槍事件一度成為運動的焦點,並激發更多人上街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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