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9日訊)上訴庭今日諭令巴西沙叻前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達祖丁,支付合共12萬令吉的堂費給沙亞南前國會議員卡立沙末和KiniTV私人有限公司。
高庭在去年2月駁回達祖丁的誹謗訴訟,但法庭當時並未對堂費做出諭令,卡立和KiniTV隨後取得準令,以提出上訴向達祖丁索要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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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拿督南達巴蘭、拿督莫哈末納茲蘭和拿督朱家昇為首的三司,一致撤銷高庭不判堂費予卡立和KiniTV的裁決,並諭令達祖丁各別支付6萬令吉給卡立和KiniTV。
南達巴蘭:高庭法官應判堂費
南達巴蘭說:“總的堂費包括高庭審訊、向上訴庭提出上訴準令,以及今天庭審的費用。”
他表示,高庭法官已乖離一般的做法,因為在答辯人(卡立和KiniTV)成功抗辯後,卻未判堂費給他們。
“下級法庭法官是憑她本身的決斷能力行事,沒有給各方機會陳詞,以探討堂費一事。正如下級法院法官所說,唯一的理由是,這是一宗公共利益案件。法律很明確,而且應該判堂費,這已是一個老生常談的立場。”
南達質疑,僅因兩人都是國會議員,並且是在國會走廊發表媒體聲明,這就確實構成一宗公共利益案件?
“我認為這並不構成公共利益案件,但公眾可能對此事感興趣。”
他補充,卡立和KiniTV有權獲得堂費,因為訴訟是在2017年提起,並從2019年開審至2021年,其中涉及大量工作。
卡立和KiniTV的代表律師是拿督奈爾和山慕卡,而達祖丁的律師是拿督哈斯納。
達祖丁誹謗訴訟被駁回
2022年2月22日,高庭駁回達祖丁起訴卡立、KiniTV和新海峽時報集團的誹謗訴訟,惟未對堂費做出諭令。
達祖丁在2017年4月26日入稟的訴訟中說,卡立於2016年11月21和24日在國會走廊召開兩場記者會,疑似向他發表誹謗言論。
他指出,卡立的第一篇聲明於2016年11月22日刊登在《新海峽時報》,第二篇聲明則是於同年的11月24日出現在KiniTV。
達祖丁說,這兩篇聲明意指他不適合出任國會議員,以及違反伊斯蘭教義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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