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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9:08am 20/10/2023

霸王车司机

霸王车司机

豪車機場載客收RM180 陸交局捕3司機

用豪车机场非法招客收RM180  陆交局捕3司机
陸路交通局於週二在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KLIA2)逮捕了3名非法載客的霸王車司機,並充公了3輛載客交通工具,其中一輛是豐田Vellfire。(取自雪州陸路交通局臉書)
用豪车机场非法招客收RM180  陆交局捕3司机
這是被陸路交通局充公的其中一輛非法載客的第二國產車 Alza。(取自雪州陸路交通局臉書)

(雪邦19日訊)陸路交通局週二(17日)在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KLIA2)逮捕了3名非法載客的霸王車司機,他們利用多用途車(MPV)如豐田(Toyota) Vellfire來吸引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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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州陸路交通局副局長卡馬倫扎曼接受《陽光日報》訪問時說,被捕的3名年齡介乎27歲至47歲的本地司機,已被扣押做進一步調查。

他說,他們在行動中充公了3輛涉及非法出租車載客活動的多用途車,其中一輛是豐田Vellfire,另外兩輛是第二國產車(Perodua) Alza。

“初步調查發現,有關的‘霸王車司機’向從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前往蒲種和吉隆坡一帶的本地和非公民乘客,在抵達目的時收取100令吉至180令吉的車資。”

卡馬倫扎曼勸請公眾通過吉隆坡國際機場和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提供的召車服務櫃檯,或電召車手機應用程式召車。

他說,霸王車司機可以在2010年陸路交通法令第205(1)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與霸王車司機同謀的人則可在相同法令第243(1)條文下被控。”

他表示,這項執法行動將會不時持續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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