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2日讯)知法犯法!一名在脸书销售榴梿的律师在未经许可下,使用一名网红吃榴梿的视频作为宣传用途,侵权行为被法官要求公开道歉,并需支付7000令吉堂费!
本地律师林炜烈在社媒“小红书”上分享一宗案件,涉及一名网红起诉一名在脸书销售榴梿的律师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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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原告是一名拥有10万追踪者的网红,而被告则是一名职业律师,另拥有一个线上卖榴梿业务,并在脸书拥有超过31万8000名追踪者。
“2021年2月3日,原告上传了一段时长51秒的视频,展示自己享受榴莲的时刻。该视频在短时间内获得了4248个likes和289条留言。然而,四天后的2月7日,原告发现被告在脸书商业页面上,未经授权使用其视频,作为销售榴梿的宣传内容。”
多次要求删除 被告拒绝
他指出,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删除该视频,但被告坚决拒绝,甚至声称自己在脸书拥有更多追踪者,比原告更受欢迎;但法庭认为这个案件并不是关于谁的追踪者更多。
他说,被告还提出了多项辩护理由,包括该视频已在其所在的Whatsapp群组中广泛传播、他与原告并无私人关系、视频有注释文字作为免责声明或道歉;被告也称,试图与原告取得联系,提供产品作为补偿,并声称他从上传视频中并未获得任何商业利益,也无意对原告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
然而,林炜烈指出,在法庭看来,这些借口都无法为被告提供辩护。
“根据《1987年版权法》,视频内容被法律定义为具有版权保护的影像内容。因此,被告在未经原创者许可的情况下使用该视频,已构成侵权行为。”
最终,法庭命令被告在脸书上公开向原告道歉,并支付原告7000令吉的法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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