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訊)行動黨元老林吉祥強調,世俗國家並不反馬來人、不反伊斯蘭、不反王室或不反宗教。
他發表文告說,在最近引發的“世俗國”課題爭議中,必須先釐清其定義,如果連這個定義都與世界其他國家有不同的詮釋,那麼馬來西亞就將永遠無法崛起成為世界一流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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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的爭議中,該黨甲洞國會議員林立迎指伊黨要吸引非穆斯林支持,必須先接受大馬是世俗國;而伊黨署理主席拿督斯里端依布拉欣則強調,大馬並非世俗國,否則行動黨何必還要將捍衛世俗國納入競選宣言。
《維基百科》指是對宗教保持中立
對此林吉祥指出,實際上,根據百科全書《維基百科》,“世俗國家”定義為“一種與世俗性有關的觀念,即一個國家在宗教問題上,正式地保持中立或聲稱保持中立,既不支持宗教也不支持非宗教。
世俗國家聲稱平等對待所有公民,無論公民的宗教信仰如何,並聲稱避免因公民的宗教信仰和歸屬,或因沒有宗教信仰和歸屬,而獲得比擁有其他宗教信仰和歸屬的公民不同的優惠待遇”。
他說,根據這個定義,世俗國家並不是反宗教。
30 OIC成員國被列世俗國
文告指出,《維基百科》也將非洲43個國家、美洲34個國家、亞洲20個國家、歐洲31個國家、大洋洲11個國家和8個跨大陸國家列為世俗國家。在這147個國家中,約有30個是伊斯蘭合作組織(OIC)的成員國,這表明世俗國家並不反伊斯蘭。
林吉祥也提到,在1963年《馬來西亞協議》定案之前,裡德委員會和科博委員會為成立馬來西亞而進行的討論也闡述過:
●1957年馬來亞聯邦憲法提案(白皮書)簡潔地指出:“擬議的聯邦憲法中已包含一項聲明,即伊斯蘭是聯邦的宗教。這絕不會影響聯邦目前作為世俗國家的地位……”
●科博委員會於1962年闡明:“我們同意伊斯蘭應成為聯邦的國教。我們滿意的是,這提案絕不會危及聯邦的宗教自由,而這聯邦實際上將是世俗化的。”
國父曾說馬不應成伊斯蘭國
林吉祥說,國父兼首任首相東姑阿都拉曼在1983年慶祝80歲生日時聲稱,馬來西亞不應該變成伊斯蘭國家,因為這個國家擁有不同信仰的多元種族人口。
“國父還說,我國是以伊斯蘭教為官方宗教的世俗國家,這一點已寫入《憲法》。當時,第三任首相敦胡先翁過後在慶生時也公開同意東姑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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