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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44pm 23/1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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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

洛曼假新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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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曼假新闻案

舉證書面記錄未完成 洛曼假新聞案展延裁決

(吉隆坡23日訊)地庭決定將巫統最高理事拿督洛曼被控發佈“印度公民入境散播冠病病毒”假新聞一案,至11月7日裁決。

地庭法官普里西拉是在發現控方舉證最後階段的書面記錄尚未完成而做出上述決定,而洛曼代表律師羅根艾斯甘達也就所發生的誤會向法庭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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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曼在2021年10月1日被控時,不承認通過使用網名“Lokman Adam”在臉書發佈視頻,指印度公民入境導致冠病病毒在我國傳播的不實新聞的控狀。

控狀指出,洛曼是5月3日晚上10時55分在臉書發佈假新聞,意圖引起民眾的不安,該視頻爾後在武吉阿曼商業罪案調查部網絡及多媒體罪案調查組,經人閱覽。

洛曼被控牴觸2021年緊急法令(必要權力)(2號)第4(1)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10萬令吉或監禁最高3年,或兩者兼施。

今年6月23日,地庭法官諾哈斯妮雅裁決,洛曼被控兩年前通過臉書發佈一名警官的死因與冠病疫苗有關的假新聞罪名不成立。

諾哈斯妮雅是以控方無法確立被告的表罪為由,裁決洛曼無罪釋放,無需出庭自辯,並歸還2萬令吉保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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