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訊)印裔婦女英迪拉甘地挑戰州議會立法通過父親或母親單方面為子女改教案最新進展,高庭今日批准聯邦直轄區伊斯蘭理事會(MAIWP)及柔佛州伊斯蘭宗教理事會(MAIJ)要求介入的申請。
法官拿督阿末卡瑪今日聆聽聯邦直轄區伊斯蘭理事會和柔佛州伊斯蘭宗教理事會要求介入上述案件的申請後,認為聯邦直轄區伊斯蘭理事會和柔佛州伊斯蘭宗教理事會的申請是有理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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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阿末卡瑪駁回了聯邦直轄區伊斯蘭律師協會(BPSWP)要求介入案件的申請。
阿末卡瑪今日通過線上審訊方式說:“在聆聽各方的陳詞及審閱提呈的起訴狀後,法庭認為聯邦直轄區伊斯蘭律師協會介入案件的申請沒有理據,但是聯邦直轄區伊斯蘭法庭律師機構的申請則是有理據的,法庭也允許這項申請無需繳付堂費。”
法庭擇定下月20日針對此案進行案件管理。
在今日審訊中聯邦直轄區伊斯蘭理事會代表律師是拿督再努裡嘉及丹尼爾法罕,柔佛州伊斯蘭宗教理事會代表律師是拿督莫哈末依克巴及莫哈末亞瑟,聯邦直轄區伊斯蘭律師協會代表律師是阿都拉薩及妮妮茜瑪,而原訴人英迪拉甘地代表律師則是阿曼達索妮雅。
英迪拉甘地聯同13名原訴人在3月3日入稟法庭,把玻璃市、吉打、馬六甲、彭亨、霹靂、柔佛、森美蘭的州政府,以及聯邦直轄區列為答辯人。
其他原訴人包括馬來西亞興都服務中心組織、馬來西亞興都山組織兼五大宗教諮詢理事會(MCCBCHST)前主席莫漢、英迪拉甘地行動組主席阿魯姆甘及各州因為單方面改教的受害者,他們要求法庭宣判,(父親或母親)單方面為孩子改教違反聯邦憲法第12(4)條文。
所有起訴人指出,他們各自州屬發生的單方面改教,從英迪拉甘地案件裁決日開始就是廢止了,因為違反相應條規,以及英迪拉甘地案件的判決,任何沒有獲得父母雙方同意,為未成年孩子單方面進行的改教都是違憲的。
2018年1月29日,聯邦法院裁決英迪拉甘地的前夫為3名孩子單方面改教的做法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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