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4日綜合電)美國華盛頓州參議員威爾森上週六搭機抵達香港時被海關人員在其行李中發現一支左輪手槍,涉嫌無牌管有槍械罪被控,週一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獲准交保外出,期間不得離港。
案件已押後至下週一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審,被告准以港幣2萬元現金(約1.2萬令吉)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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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歲的威爾森被控於上週六從美國舊金山飛抵香港國際機場時無牌管有槍械,當場被捕。
根據香港相關法令,任何人除非持有槍械或彈藥的管有權牌照或經營人牌照,否則不得管有該等槍械或彈藥;如果幹犯無牌管有槍械罪,一經定罪,可處以罰款港幣10萬元(約6.1萬令吉)及最高14年監禁。
威爾森的辦公室週一發聲明稱:“這是一個無心之過,我希望情況能夠很快獲得解決 。”他表示,當他通過美國機場安檢時,並沒有意識到他的手槍就在其公事包裡,並在飛行途中才發現了手槍。他表示,在飛機著陸後就向海關官員如實報告。
威爾森說,他正與妻子要到東南亞展開為期5周的私人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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