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4日美联电)香港高等法院周二驳回了港府拒绝同性婚姻伴侣继承权的请求,被视作是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酷儿、质疑者(LGBTQ+)族群的胜利。
上诉庭当天颁下判词,指出《无遗嘱继承法》对同性伴侣与异性伴侣有差别对待,属违宪并构成对性倾向的非法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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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案由上诉庭法官张泽祐、袁家宁及区庆祥审理。区庆祥写道,拒绝这种权利是“不可接受的沉重负担”;张泽祐则称,“基于性取向的差别待遇是显而易见的”。
目前,香港只在税收、公务员福利和家属签证等特定目的上承认同性婚姻。近年来,随着香港社会对同性婚姻的接受程度越来越高,民众透过法律挑战促使政府作出多项让步。
这项裁决是香港LGBTQ+运动的一次胜利,预计将对在海外结婚的香港同性伴侣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上周,同一法院维持了早先两项支持向同性婚姻伴侣提供住房补贴的裁决;今年9月,终审法院做出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要求香港政府制定法律框架,使同性伴侣基本社会需求合法化。
三年前抑郁自杀身亡的同性恋者吴翰林,生前担心死后其伴侣李亦豪无法继承遗产,因此提出司法复核挑战香港《无遗嘱继承法》。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2020年裁定吴翰林胜诉,指出《无遗嘱继承法》对同性伴侣与异性伴侣有差别对待,属违宪并构成对性倾向的非法歧视。
港府律政司不满裁决提出上诉,但高等法院上诉庭星期二中午颁布书面判词,不接纳律政司提出的全部理据,驳回上诉,并下令港府支付诉讼费。
非政府组织香港婚姻平权协会敦促港府无需再上诉,并称判决“显然全面承认同性伴侣关系是正确的做法”。
李亦豪透过律师发声明称,希望政府尊重上述裁决。
他说:“吴的离世让我悲痛不已,港府却在法院一而再、再而三否定他们的婚姻关系,如同在伤口上洒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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